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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政协委员呼吁立法禁止厂家回收近效期食品

2012年01月14日13:37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1月14日消息(记者陈瑜艳)浙江省政协委员董耿以提案形式向浙江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递交了一份意见,他表示,近效期食品被上游食品生产经营者回收成为潜规则,建议出台过期食品和近效期食品管理规范,确保食品安全。

  据了解,在现有的食品安全法规中缺乏对利用近效期回收加工食品做出相应规范,比如《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明确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应当下架销毁,不得退回供货商规定,但没有对利用近效期回收加工食品行为做出规定。董耿认为,此前媒体曝光的一些案件暴露出了上游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回收过期和近效期食品,存在被利用加工为新食品成为可能,而产生新的食品安全风险,例如,上海染色馒头事件。

  对此,董耿建议,出台过期食品和近效期食品管理规范性文件,禁止食品生产经营者回收过期食品和近效期食品行为,防止食品生产经营者利用过期食品和近效期食品加工处理后重新上市行为的发生。

  同时,加强监管,打击使用退货回收食品再加工行为。质监部门要加强食品原料管理,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者利用过期食品和近效期食品加工处理后重新上市行为,并将其行为列入监管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此外,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的索证索票监管和过期食品、近效期食品监管;建立健全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管理制度。

  作者:陈瑜艳
(责任编辑:UN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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