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4日,中国和东盟国家在北京召开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第四次高官会。中国和东盟十国高官及东盟秘书处官员出席会议。会议由中国外交部部长助理刘振民和越南外交部副部长范光荣共同主持。各国高官就推动落实《宣言》进程、推进南海务实合作进行了深入、坦诚交流,达成了一系列共识。
会议认为南海局势总体上是和平稳定的,赞赏有关各方为此做出的积极努力。会议回顾了落实《宣言》进展情况,认为2011年是落实《宣言》取得重要成果和积极进展的一年,中国与东盟国家就落实《宣言》指导方针达成一致,启动《宣言》框架下的务实合作。会议高度评价中方出资设立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认为这将促进落实《宣言》进程,深化中国-东盟海上合作。
各国讨论了落实《宣言》2012年工作计划,并就未来工作方向达成共识,一致认为应尽快实施已达成共识的具体合作项目。中方将于年内举办南海海洋防灾减灾研讨会、南海海洋生态环境与监测技术研讨会。东盟国家将举办海上搜救研讨会、海洋生态与生物多样性研讨会。
各方一致认为,应抓住今年《宣言》签署10周年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落实《宣言》高官会和工作组会等机制作用,研究成立海洋科研和环保、航行安全与搜救、打击海上跨国犯罪等专门技术委员会,使用好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推动全面落实《宣言》,推进南海务实合作。各方同意年内联合举办纪念《宣言》签署10周年研讨会。
各国高官同意今年适时举办落实《宣言》第五次高官会和第八次联合工作组会议。
《宣言》是中国和东盟国家于2002年11月签署的一份重要政治文件,旨在增进互信、推进合作,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