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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中院受理故宫展品被盗案 石柏魁被提公诉

2012年01月19日18: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19日电 发生在2011年5月8日的故宫展品被盗案有了新的进展。据了解,27岁的山东农民石柏魁涉嫌盗窃故宫博物院展品被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5月8日,石柏魁到位于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的故宫博物院内,后潜入斋宫。20时许,石柏魁断开斋宫配电室安防系统电源后,破窗进入诚肃殿,打破殿内展柜,窃得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此展出的《交融两依藏珍选粹展》展品金嵌钻石手袋、金錾花嵌钻石化妆盒等手袋及化妆盒共计9件。石柏魁在逃跑过程中,先后将所窃5件展品遗落或丢弃在故宫后宫围墙东北角、十三排南岗亭南侧及上驷院东面竹林内(上述遗弃物品均已起获),后逃离现场。次日,石柏魁因销赃未果,将手中4件展品丢弃在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西侧(海淀桥北侧500米)的垃圾桶内及知春路大钟寺东路北口路边(其中1件已起获)。上述被盗的9件物品经核实,香港两依藏博物馆投保金额共计41万元。其中,3件丢失的被盗物品投保金额共计15万元。

  起诉书还指出,除了在全国引起轰动的故宫盗宝案,石柏魁还先后于2010年12月5日、2011年5月10日,分别在北京市通州区其工作单位、某自助烤涮店内,北京市海淀区某网络服务中心,窃得他人笔记本电脑及内有500余元的钱包、手机等款物。

  公诉机关认为,石柏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实施盗窃犯罪,并多次盗窃,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UN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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