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圣谷论坛报》报道,1月19日,震惊全美的加州罗兰岗华裔女子曾玫琳杀夫弑子的惨案终于尘埃落定。当天,加州波莫纳市高等法院法官罗伯特·马丁内斯以三项一级谋杀重罪,宣判曾玫琳死刑。曾玫琳律师表示将提起上诉。
在庭审当天,现年32岁的曾玫琳身穿橘色囚衣,戴着眼镜和手铐,在审判过程中她一直低头盯着身前的桌面。在听到法官的宣判之后,曾玫琳低头啜泣,身体还因哭泣而微微抽动。
弑子案震惊美国
审判持续4年
2007年,华裔女子曾玫琳为了情人而残忍杀害自己丈夫和两名年幼儿子一案震惊美国,法庭对其的审判也历时多年。
2010年,陪审团曾指控曾玫琳三项一级谋杀罪和一项伪证罪。但当时,陪审团在量刑问题上出现争议,12人的陪审团8人同意死刑,4人反对,结果最终该案流审。
在2011年的第二轮审判当中,新一组陪审员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判处被告死刑。
法官马丁内斯在宣判时说:“有证据明确表明,曾玫琳出于自私的原因谋杀了自己的两个孩子。我宣布曾玫琳被判处死刑。”他表示,曾玫琳的作案动机只是为了从家庭生活中解脱出来,同另一个男人展开一段新的生活,这种动机“自恋、自私且不成熟”。
马丁内斯表示,曾玫琳有很多亲属,即使她想结束当时的生活,也本可以把孩子托付给其他亲人照顾,而不用采取如此残忍的手段。而她在杀死两个儿子之后,还“残忍、凶残地用武士刀杀害了自己的丈夫……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尼尔还曾向曾玫琳求饶”。
对于法院的判决,尼尔的母亲简·威廉姆斯称她感到欣慰,这件持续4年的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这一页翻过去了,我也轻松了很多。我再也无法进行另一场审判了。这个案件的影响太大了,不仅是对我、对我的家庭和对曾玫琳家庭而言,对所有牵连其中的人都是这样。”
律师和家人进行辩护
遭法官反驳
不过,曾玫琳的辩护律师汤姆·奥尔索斯和海登·塔卡苏姬认为,曾玫琳不应被判处死刑。奥尔索斯指出,曾玫琳案发前并没有预谋,整个案件是一次“突然发生的错误”。“没有证据证明控方判定这几起谋杀是有预谋的。”在杀害自己的丈夫和儿子时,曾玫琳的“精神和情绪极度混乱”。
奥尔索斯承认曾玫琳存在外遇,但同时表示,在这起案件之前,她是个“善良、大方的女人,深爱着自己丈夫和儿子的她也很困惑苦恼”。
曾玫琳的姐姐曾淑琳也在法庭上陈词,请求法官判处妹妹终身监禁,而非死刑。她认为法庭的持续审判只会增加犯人家属的痛苦,还指出判处曾玫琳死刑的做法存在“政治动机”。
对于曾玫琳辩护律师和家人的说法,法官马丁内斯指出,他目前担心的是加州死刑执行的程序,认为其太过低效。同时,马丁内斯指出,依照法律和案件实情,对曾玫琳的死刑判决绝对是公正的。在案发前两个月,曾玫琳就开始酝酿行凶计划,案发后也企图掩盖自己的罪行。她在杀害自己丈夫的时候还带着医用手套。 据中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