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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超宽上高速被扣13天 遭索5万元天价看车费

2012年01月29日13:49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洪雪

  本报讯 (记者 洪雪) 货车超宽2.1米在高速路上行驶,被首发集团路巡人员拦下。车主13天后取车时,被要求交纳5万余元看车费。

  记者上午获悉,这起被广泛关注的“天价看车费”案件有了新进展,车主所在物流公司将首发集团及负责看车的安畅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返还5万余元看车费。丰台法院已经受理该案。

  停车13天 被索5万余元

  江苏某物流公司诉称,2011年11月11日,该公司驾驶员闻某、刘某驾驶货车从南京承运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到包头,行至北六环至八达岭高速路段时,被首发集团路巡人员拦截,因未办超限运输证将车扣留。

  闻某称,他们21日办妥超限运输证,22日提车时被告知要缴纳3万多元看车费。他在与对方协商的两天中,看车费已涨到5万余元。

  看车费 日均4500元

  安畅公司工作人员称,看车费包括人工费、出车费、管理费等。

  看车费由物价部门制定,单笔工作量费516.98元。 12日至16日5天中,一辆车看护,每天3班,15个工作量;17日至24日8天中,白天3辆车、夜里4辆车看护,84个工作量。合计99个工作量共51181.02元,日均看车费4500元。

  原告称其无奈之下于2011年12月9日与被告达成《协议书》,并向被告交纳前期5000元看车费。原告认为被告并非公路执法单位,收取巨额看车费不合理。

  原告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双方签署的《协议书》,返还5000元。并支付因扣留车辆造成的货物违约金等损失45511.6元。

  收费标准

  首发自行制定

  首发集团事后表示,路政局、高速公路公司等都是治超工作的成员单位。该单位一位负责人称,因上级并未明确规定收费标准,“看车费”收费标准由首发集团自行制定。因此次事件中的被扣车辆较大、停放时间过长,首发集团加派较多车辆看护,才产生5万余元的“看车费”。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UN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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