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彬 通讯员 黄硕)以“聚众围堵”的方式,理发师强迫44名客人办理会员卡,半年获利27万余元。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美发店法定代表人任东及另外3人2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0年7月至2011年3月间,任东起意并纠集店长宋二勇及理发师王亮、王如慧,在自己开在朝阳区广渠门外的“纽巴伦国际时尚沙龙美发店”内,采用“聚众围堵”等方式,强迫曾某等44名客人购买会员卡,获利27万余元。
开庭时,4名被告人对检方指控均无异议。主犯任东的代理人认为,任东的目的是想稳定客源,让大家有活干,主观恶意相对较轻,且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均已追回,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任东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其他3人系从犯。鉴于4人当庭自愿认罪,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也已追回,故从轻处罚。
四人获罪
刑期及罚金
任东 有期徒刑2年 罚金5000元
宋二勇 有期徒刑1年半 罚金3000元
王亮 有期徒刑1年2个月 罚金3000元
王如慧 有期徒刑1年 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