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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规定运营商须提醒套餐流量 7月全面实施

2012年01月31日00:31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工信部下发通知,12项消费提醒7月全面实施

  新快报讯 据《大河报》报道,套餐流量不到月底就没了,然而机主却不知道?工信部于节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用户消费提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运营商向用户进行消费提醒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通知》中明确了包括业务办理、套餐限量消费等12项消费行为的提醒,其中涉及套餐类消费的有4项,包括“用户套餐内所含各项业务实际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电信业务经营者应通过短信、语音、页面窗口等方式,提醒用户本计费周期内该业务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实际使用量达到套餐限量,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及时通知用户,并告知用户超出套餐外继续使用该业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查询方式”。

  此外,针对漫游至国际及中国港澳台地区的移动电话用户,运营商应主动、及时提醒用户当地漫游通话、短信、移动数据流量等业务的收费标准。

  《通知》要求,上述消费提醒服务不得收费,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7月1日起全面实施。

(责任编辑:UN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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