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北京昌平97%村完成产权改革 农民成股东享分红

2012年01月31日08:42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马玲 王海燕

  本报讯(通讯员 马玲 记者 王海燕)7000多元现金,赵成顺攥在手里,数了又数,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春节前夕,昌平区南口镇花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向村民兑现2011年的股金分红,全村592名股东总计获得股金收益50.9万元,比上年增长近四成。而在整个昌平区,已经有97%的村庄完成产权制度改革,35.4万农民当上村集体资产的股东,坐享股金分红。

  “过去看别村农民当股东,年底有分红,那叫羡慕!现在,咱自己也当上了股东!”提起这次分红,40多岁的赵成顺笑眯眯的。他家祖孙三代5口人,按照基本股、独生子女奖励股、劳龄股、确权确地股综合算下来,人均股金收入1400多元,加起来一共是7000多元,“春节拿来置办年货,绰绰有余!”

  给赵成顺家带来这笔收益的正是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过去,村集体资产名义上是村集体组织成员共同共有,但实际上是人人都有,人人又都没有,因为谁也说不清楚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究竟在哪儿。通过改革,把村集体资产量化成股份,以股权的方式发放到每位村民手中,变‘共同共有’为‘按份共有’。当集体资源产生经济效益的时候,村民就可以从中参与分红。”昌平区有关负责人介绍。

  2010年11月,花塔村完成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以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对全村的集体资产进行管理、运营。“去年一年算下来,收益有50来万。”村民孟凡东告诉记者,在分红前一周,村里把股金分红明细在公开栏里进行了公示。山场租金多少,百合基地承包费多少、荒滩租赁费多少,一笔笔,在公示栏里写得清清楚楚。加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后,政府下发的集体生态林公益补偿金,去年全村用于分红的资金总额达50.9万元,比上年增加14.4万元,增长39.3%;股东人均分红859.8元,比上年增加243.3元,增长39.3%。

  花塔村只是一个缩影。据介绍,自2003年开展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以来,昌平区的产权制度改革完成村已达303个,占全区312个集体经济组织的97%,股东总数达35.4万人,量化资产总额370.6亿元。去年,九成产权制度改革村实现了分红,分红资金达到3.1亿元。其中,户分红最高10.87万元,个人分红最高3.45万元。

  “股金分红让农民获得了实实在在、细水长流的收益。”昌平区有关负责人介绍,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民上楼后,基本没有后顾之忧。该区靠近天通苑的东小口镇狮子营村,产权制度改革后连续九年分红,户累计分红最高已经达到82.47万元,个人累计分红最高已达25.65万元。

  今年,昌平区将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农民将成为拥有集体资产的北京新市民。

(责任编辑:丁进华)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