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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等3名德云社员工被处拘留 德云社申请复议

2012年02月01日16:25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王蔷
事发当晚,德云社一行人从派出所走出。 本报记者 陈坦 摄 J199
事发当晚,德云社一行人从派出所走出。 本报记者 陈坦 摄 

  本报讯 (记者 王蔷) 日前,首都机场公安分局对德云社员工打人一案作出了行政处罚。包括郭德纲经纪人王海在内的3名德云社员工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至12天,并分别处罚款500元。目前德云社方已申请行政复议,警方对3人暂不会执行处罚决定。

  昨天,被打一方的风行工作室向媒体公布了1月18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对郭德纲弟子打人事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警方称查明在2012年1月9日晚11时许,违法嫌疑人王海和王俣钦、王楠三人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3号航站楼四层12号门外,同黄亮、刘爱民发生争执,后王海对刘爱民进行殴打,并伙同王俣钦、王楠对黄亮进行殴打。经鉴定:黄亮、刘爱民两人均构成轻微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其中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情形的,应给予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警方决定给予王海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从2012年1月18日开始执行。其他两名德云社成员王俣钦、王楠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按规定,被处罚人如不服该决定,可在60日内向民航华北局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机场警方透露,德云社方面已经申请行政复议,目前3人已经回到各自住所,等待复议调查。如果复议结论未成为最终裁决,并且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仍可以按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昨日媒体致电郭德纲经纪人王海求证,但他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郭德纲此前曾表示,打人者为德云社“临时工”,非自己弟子,并已被开除,他指责风行工作室偷拍骚扰。

  风行工作室负责人称,被打的两人以及工作室对处罚结果比较满意,他们还将采取民事诉讼索要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具体金额还要和律师商量。

(责任编辑:UN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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