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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政署搜查月子公寓 无牌经营旅馆可判监禁

2012年02月04日04:55
来源: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2月3日电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消息,香港民政事务总署(民政署)日前在全港多个大厦展开大规模针对性巡查和执法行动,全力搜查专门接待内地“双非”孕妇来港产子的“月子公寓”,打击无牌经营旅馆的活动。

  民政署辖下牌照事务处(牌照处)在这次行动中,巡查了香港东区、油尖旺区、深水区及荃湾区共43个处所,已掌握初步证据怀疑其中3个处所涉嫌为内地来港产子的孕妇提供短期住宿,其中发现两名人士涉嫌违反居留条件。该两宗个案已即时转交警方跟进。

  牌照处总主任余德祥称,这次行动十分成功,现正全力处理搜获的证据,待有足够证据证明相关处所涉及无牌经营旅馆,便会立刻采取检控行动。其余个案,牌照处会继续跟进。

  他强调,无论这些所谓“月子公寓”位处住宅楼宇或商业大厦,牌照处绝不手软,包括积极在办公时间和非办公时间如晚上采取“放蛇”行动,以及采取针对性的突击巡查。牌照处会联同其他部门,在旅客和内地孕妇住宿的热点,展开大规模跨部门联合突击行动。

  他说,牌照处已增聘了具有警队工作经验的人员协助执法工作。此外,为配合增加大型执法行动及针对性突击巡查目标大厦行动的次数,牌照处会陆续增聘人手,加强打击力度。

  出租住宅单位供内地产妇作“待产公寓”,被称之为“月子公寓”。无牌经营的“月子公寓”因近期愈来愈多“双非”孕妇来港待产应运而生。据香港有关法律,无牌经营旅馆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监禁,最高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并可就罪行持续期间的每一天另处罚款2万港元。

(责任编辑:UN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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