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民政部昨日发布消息:部分烈士子女可获定期补助

2012年02月07日01:42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陈荞)昨天,民政部发布消息称,将向部分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发放每人每月130元的定期生活补助,补助将从2011年7月1日起计算。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民政部介绍,此次发放补助的对象是指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以及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地方政府还可通过增发补助金或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同时国家也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据介绍,核查认定工作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调查、审定和申报。符合条件人员可携带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

  作者:陈荞
(责任编辑:UN100)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