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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住临终关怀医院无人照料 家属起诉获赔22万

2012年02月07日13:41
来源:法制晚报

  74岁老母死亡 家属诉护理不周 临终关怀医院被判赔22万 病历缺失老人死亡有迷局

  “我哪懂什么是临终关怀医院,别人问,我一直说我妈在敬老院。”44岁的吴兵女士对丽案调查记者说道。

  2年前,吴兵将73岁的母亲谭淑兰送往一家临终关怀医院——北京万明医院。

  她没想到,不到5个月的时间,患老年痴呆的母亲经历了跌倒骨折、卧病在床、褥疮溃烂,然后痛苦地离开了人世。

  她和两个哥哥以护理不周为由,向大兴法院提起诉讼,万明医院被判赔偿其22万余元。

  家属等待着拿到赔偿金,但作为一个民营的临终关怀医院,万明医院一直负债经营,这场官司让它面临着关门的危险。

  而医院里住着40多位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的老人、孩子,面临着无人照顾的窘境……

  母亲患病

  三兄妹送母到关怀医院

  大兴西红门镇万明医院,208病房靠窗的病床一直空着。74岁的谭淑兰老人在这张病床上度过了她生命中最后一段时光。

  北京人谭淑兰和老伴养育了三个儿女,她和老伴一直与小女儿生活在一起。

  2002年后,谭淑兰患上老年痴呆症。一开始,女儿吴兵发现母亲只是有些记忆力减退。渐渐的,谭淑兰连自己的老伴也不认得了,总以为他是陌生人。“你怎么住这啊?我还没结婚呢。”谭淑兰的话让老伴哭笑不得。

  2006年,谭淑兰的老伴去世,她的病情也逐渐严重,失去了语言能力,没有办法与家人交流。

  虽然她能正常走动,但人却“越来越糊涂”,女儿下班回家,发现母亲总是把大小便蹭得到处都是,即使家里一直有保姆照顾,她还是自己跑丢过几次。

  为了照顾母亲,吴兵换了很多保姆。2009年,由于家中保姆提出要辞职回家,吴兵心想,再换一个保姆自己也不放心,只好找两个哥哥商量今后母亲的照管问题。

  三人商讨出最后结果——将母亲送往敬老院。吴兵知道,她的两个哥哥身体都不好,大哥得了癌症,二哥患腰椎间盘突出,在家养病需要吃低保。“要不是保姆回家,我没想到给我妈送走。”吴兵说。

  她咨询了东方综合敬老院,每个月4000多块钱的费用,敬老院没有说准一定会收。“说实话,像这样得了老年痴呆的病人,很多敬老院都不收。我妈退休金2000多块钱,如果费用太高,对于我们三人来说负担太重。”吴兵说。

  她又去看了位于朝阳区双桥附近的松堂关怀医院,也在网上比较了万明医院,“网站上看万明的环境特别好,跟故宫后花园似的。”

  吴兵同二嫂一起来到万明医院,对医院的条件比较满意,“之所以选那里是因为护工跟老人住在一起,护士每天查房,医生隔几个小时一巡视。”

  半个月后,吴兵把母亲送了过去。

  家属不满

  老人半夜摔伤导致骨折

  万明医院208病房,窗户外面罩着一个铁护栏网,院长郑吉龙说,这是整个医院唯一一个窗户有护栏的病房,是专门为谭淑兰安装的。

  “我们怕她从窗户爬出去。”郑吉龙说,从入院那天开始,谭淑兰就是“疯疯癫癫”的状态。

  2009年10月24日,谭淑兰入住万明医院,与身体瘫痪的郭女士共住一间病房,共同享受一位护工张大姐的照顾,一对二护理标准的费用是每个月1900元,伙食费405元。

  院长助理欧阳燕菲说,谭淑兰自入院就常常满地乱跑,还总是发出“嗷嗷”的叫声,她意识不清醒,“她女儿都是直接叫她名字,她才有反应。”她说。

  隔一段时间,吴兵会探望母亲一次。一次她想给母亲擦脸,便问护工张大姐毛巾在哪。“她随便指着一条毛巾,脏得不行。我拿到卫生间边洗边哭。”吴兵有些不悦地说。

  令吴兵不满的还有一件事,“我交一对二护理标准的费用,但是护工实际上却做了一对四的工作,隔壁两个需要鼻饲的老人也是张大姐护理。”

  吴兵认为医院并没有履行协议里的承诺,但是她没有跟院方提出异议。“跟他们理论半天有什么用?”她认为医院肯定不会承认自己有责任。

  2009年11月30日夜里,病房里护工已经睡着,谭淑兰一个人起了床,缓慢地挪动双腿下地,一个趔趄,一屁股坐到地上。

  等护工张大姐醒来,发现老人坐在地上,便把她抱到床上,并没有向医院汇报。

  第二天9点半,吴兵来看望母亲,发现她躺在床上不像之前一样自由活动。她赶紧把母亲送到附近的中医院,经诊断为股骨骨折。随后,谭淑兰转至朝阳医院做手术。

  “这方面医院多少有些责任,为了安抚家属,我们及时派车带老人去第三方医院检查,并且替家属垫付了2万元的治疗费,还有护工过去帮忙照顾。”院长郑吉龙说。

  病情严重

  出院后老人褥疮恶化

  2009年12月21日,谭淑兰从朝阳医院出院,再次被女儿送回万明医院。

  在朝阳医院,谭淑兰被诊断为老年痴呆症、泌尿系统感染、低蛋白血症。卧床期间,她的骶骨处长了一个3×3厘米大小的表皮褥疮(长期卧床不起的患者,由于躯体的重压与摩擦而引起的慢性疮疡类疾病)。

  谭淑兰不能像以前一样到处乱走了,她只能整天躺在病床上。为了控制褥疮,每两个小时她需要翻一次身。

  “像她这样的情况,我们曾经建议她女儿办理一对一护理,但是她女儿没有同意。”欧阳燕菲说。

  “事情都这样了,他们还敢不认真照顾吗?”吴兵说出之所以把母亲再次送回的原因。

  她从朝阳医院买了一盒褥疮贴交给护工,叮嘱她每天用一贴。

  医院的人告诉她,她母亲的褥疮表面已经结痂,面积缩小,很快就会康复。吴兵信以为真。

  2010年1月17日,在护士替谭淑兰翻身时,结痂的表皮突然破裂,流出脓水,伤口里的肉已经腐烂,她的褥疮已经恶化。

  6天后,万明医院通知家属将谭淑兰转至朝阳医院治疗,并垫付了5000元治疗费。

  “朝阳医院的大夫都说,‘这一看就是没人管造成的’。护理部肯定没有按时翻身,没有按时清洗,否则不至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褥疮)都烂到骨头了。”吴兵在医院里看到母亲碗口大小的伤口,心疼不已。

  1月25日,谭淑兰从朝阳医院转至武警北京总队医院,病情诊断为:多发褥疮并感染、恶病质、低蛋白血症、老年痴呆、泌尿系统感染、糖尿病等多种病症。

  躺在病床上的老人,被疼痛折磨得只能发出呜呜的哀嚎。

  引发诉讼

  病历缺失医院被判赔22万

  2010年1月29日上午,郑吉龙记得吴兵和3位家人“气势汹汹”地来到万明医院,要他交出谭淑兰的病历。

  “我听医院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正在商讨改病历。我们怕他们在病历上做手脚。”吴兵说。

  郑吉龙称院方从未修改过病历,为表示病历的真实性,他让家属查看每一页病历、签名,并用封条封死。

  3月7日,在武警总院,谭淑兰因心肾功能衰竭停止了呼吸。

  随后,吴兵和两位哥哥将万明医院起诉至法院,认为其未尽到护理义务,最终导致谭淑兰死亡,要求索赔各项损失。

  而万明医院却认为,医院的性质是临终关怀医院,入院患者都是进入生命晚期的病人,医院只为患者提供护理,并不进行医疗救治,谭淑兰是因自身体质及病情发展导致死亡。

  2010年7月,法院认为万明医院在护理上负30%的次要责任,判决万明医院赔偿吴兵三兄妹赔偿金4万余元。之后,双方均提出了上诉,一中院发回大兴法院重审。

  然而这个时候,谭淑兰的19页病历中的17页原件不翼而飞,万明医院仅能向法院提交2页病历原件。

  判决有了新的变化。2011年5月,大兴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万明医院未尽到保管病历之义务,缺失的病历资料导致医院方的过错无法认定,因此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并判决其赔偿吴家三兄妹22万余元。二审一中院维持原判。

  最新进展

  医院面临资金短缺窘境

  万明医院的院长郑吉龙没想到自己会拿到这样的一纸判决。

  大兴法院执行一庭法官发现,万明医院没有固定资产,“医院账户余额仅为个位数。”承办法官赵志勇说。

  “从2005年至今,我们一直是在负债经营,医院也一直在苦苦支撑,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郑吉龙向法官说起自己的难处。

  执行法官陷入了两难,一方面是家属需要赔偿金,另一方面是负债经营的医院面临着关门的危险,在此居住的几十个老人、小孩可能会遭遇无人照顾的局面。

  2011年9月,在医院丢失的17页病历中,有16页已经找回。究竟病历是如何丢失的,郑吉龙并不愿意多透露。

  “当时病历丢了我们就报案了,我给几个接触过病历的人发短信,让他们赶紧归还。”郑吉龙说。

  这一消息也传到吴兵的耳中,“医院的病历很有问题,就算他找到,谁还敢把老人送到那儿去?”吴兵一直怀疑母亲的病历被改过。

  因为两审判决中,病历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找回大部分病历原件的郑吉龙已经于近日向北京高院提起申诉,“不管怎样,医院总要办下去。”他说。

  文/丽案调查工作室记者张爽制图/周建文

  本期调查请收听近期播出的北京新闻广播《警法在线》节目(FM100.6MH,AM828KH)

(责任编辑:UN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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