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0%县市试点取消药品加价,力争2015年破除“以药养医”
新快报讯 记者 陈杨 黎秋玲 通讯员 粤卫信 报道 昨日,记者从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公立医院改革是今年深化医改的重中之重。2012年全省选取30%的县(市)先行试点,2013年在所有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展开。今年,广东将在30%的县级医院试点取消药品加价,到2015年铺开至省内所有公立医院,力争破除“以药养医”机制。
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在工作报告中介绍,三年来,全省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广东省用约占全国7%的医疗卫生资源,提供了约占全国10%的医疗服务。医疗卫生网点覆盖城乡,95%的城乡居民20分钟内能够到达最近的医疗机构。
姚志彬表示,2011年,全省新增三级甲等医院19家、妇幼保健院6家,继续推行了预约诊疗、检验结果互认、门急诊病历“一本通”等便民惠民措施。接下来还将出台《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推行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十二五”广东医改工作亮点
●从今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3500万元,将婚前、孕前和产前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纳入我省重大公共服务项目,防止重型地贫患儿出生。
●今年保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珠三角地区不低于30元、欠发达地区不低于25元。
●加快组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修订《广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到2015年全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政府支出进一步提高,居民个人就医支付比例降低到30%左右。
●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95%以上,90%的病人在县域内解决,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力争到2015年基本实现珠三角地区每万服务人口有2-3名、经济欠发达地区1-2名全科医生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