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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与正室签“让夫契约” 后反悔起诉被判无效

2012年02月12日08:57
来源:东南快报

  让夫契约:小三反悔妻免还

  叶男与赖女闹出婚外情,叶男元配为了挽回夫心,竟与赖女签下“让夫协议书”,以500万元让夫。因叶男后来回归家庭,小三想讨回已支付的200万元,法院判元配免还,但可上诉。

  新竹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在新竹与桃园经营古董买卖的叶男,出国时认识赖女,两人发展出婚外情,元配得知后为了挽回夫心,找赖女协议,请赖女负担贷款新台币500万元,协议内容包括赖女不得怀孕、不得进出新竹与桃园的营业场所等,任一方若违反协议视同违约。判决书指出,赖女与元配签定协议1年后,叶男与赖女的感情降温,且回归家庭,已支付200万元的赖女后悔签下协议书,还想向元配索讨已支付的金钱,也不想再付款,双方因此对簿公堂。

  法官审理后认为,此让夫协议书违反善良风俗,属无效约定,赖女已支付的200万元,属不法原因所支付的金钱,依民法规定,元配可以不用偿还,驳回小三之诉。

(责任编辑:UN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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