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瘫痪老人被智障人士打死 养老院接受老人困扰多

2012年02月13日14:17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作者:程怡 周柏伊
为了方便照顾老人,不少家庭自己购买了医用床 晚报 何雯亚 资料图片

  晚报记者 程怡 周柏伊 报道

  床,一个温馨的所在。

  对于上海316万60岁以上的老人而言,床可能成了一种担心。

  围绕着一张床,温馨和担心的转换,每天继续着……

  家里那张床:买医用床、自改家庭病房

  现象:民居无奈变“病房”

  今年82岁的老孟有3个子女,两个女儿一个儿子,最大的女儿已年过六旬,小儿子也早过了“知天命”的岁数。两年多前,一次脑溢血,导致原本身体健硕完全不需要人照顾的老孟一下子病倒在床。在医院躺了整整一个多月后,老孟被告知要回家静养。可回谁家呢?虽然老孟和老伴有一套独立住房,但老伴也已78岁高龄,加上腰不是很好,根本没办法独立照顾他。纵有百般无奈,子女还是将老孟送回他自己位于六楼的家中。于是,在老孟养病的整整一年多里,儿女三人以轮班的形式照顾,这种方式让大家都疲劳不堪。

  去年底,老孟提出,轮班不是长久之策,需要有个彻底的解决方案。在咨询了多个养老机构及社区医院后,得到的统一回答是 “没床位”。最终家人共同商议,由老孟的儿子孟英奇将老人接回照顾,两个女儿若有空,白天到弟弟家帮忙。和老人同吃同住,说起来简单,但对于两个身体都有疾病,需要专业护理的老人来说,这种“同居”生活并不容易。向不少朋友讨教后,孟英奇突然发现,原来在自己身边有相同遭遇的同龄人并不少,能够给予他经验的也有不少。

  很快,租房子、装修、买床、安装呼叫铃,在家人共同努力下,孟英奇花了两个月时间将老人的房间布置完毕。赶在过年前,两位老人迁入新居,虽然这床看着和医院里的床没啥两样,可这环境氛围却不一样,无论如何,对于老孟来说,在家里总是好的。

  调查:床有了,人却缺乏

  “我还有两年也要退休了,有空得去学点医疗方面的知识,毕竟老人和我们住,万一有什么需要,还能派点用场。 ”和孟英奇一样,在桃浦新村的一栋居民楼内,刘鸿生也购买了两张医用床,供自己的父母使用。

  刘先生的父亲今年85岁,两年多前被诊断为肺癌,由于年龄大,加上身体虚弱,不适合开刀治疗,靠药物控制。刘先生的母亲患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每逢天气变化,腰部就会剧痛,难以下地。虽然此前刘先生也考虑将两个老人送到养老院,但养老院一听说老人的身体状况立即打了回票。 “他们本来床位就紧张,加上老人身体不好,行动不便,万一摔着了,养老院说赔不起。 ”刘先生无奈地说,“养老院不能进,医院也不让进,只能自己想办法。 ”

  刘先生所谓的自己想办法便是和孟英奇一样,将老人房间改造为家庭病房。和医院里一样的床,床边同样设有紧急按钮,还有专用的小饭桌,以及和座便器连在一起的座椅。对于刘先生来说,就差个专业护理人员。

  和不少设置居家病房的市民一样,专业护理人员缺乏是他们一致最为忧心的问题。虽然家里床有了,可老人一旦生病还是得到医院去看。 “如果每个社区能有一两个这种针对老人护理的医生,能省去不少烦心事。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有个同事自学扎针,遇到老人生病,到医院配药水后回家自己吊,这样老人舒服,家里人也不用来回折腾。

  近年来,上海市各区县针对老年长期照料服务需求也进行过多方实践和试点。如由上海老年学学会和静安寺街道共同探索建立专业性的“社区+居家”、“家政+医护”的社区长期照料服务,对静安寺社区乐龄家园的部分家政服务员进行“1+X”的居家养老保健员试点培训,效果显著。不过由于培训费用难以为继,试点工作缺乏可持续性。在浦东新区的潍坊新村街道,推出试行过“喘息服务计划”,引入专业社工为社区老人家属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提供专业的护理指导和建议。挂靠在杨浦区大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上海健众护理站成立介护医疗受理中心,为独居、居家老人、特需人群提供医护服务,但支付体系不明确,人员和服务质量等规范标准空白。沪东老年护理院,试点成立“介护式家庭病床科”,针对的居民仅仅是该区域范围内的。这些尝试各有亮点,也真实反映了目前上海老年长期照料服务碎片化的现状,无整体性,缺乏系统的延展性和可持续性。

  政协委员杨逢珉建议,以小区为单位,实施医生负责制,但需要增加医护人员的数量,尤其是监护人员数量,其主要工作是帮助医生实施辅助工作,如监控老人病情,指导老人治疗、康复,与老人交流。

  医院里那张床:无床排队,有床赖位

  现象:等了1个月才等来一个空床位

  大年夜,年近七旬的施先生依依不舍地从地段医院回到家里,刚拆了石膏的右腿依旧不便,他再三跟子女强调,过了元宵,还是要回医院。

  半年前,施先生不慎在一次交通意外中被撞断了腿,当时亲属并不在身边,肇事方将他送到临近医院。然而,他入住的医院在嘉定,儿子都住在虹口,为了照顾父亲,儿子只得在两区间往返,有时忙得连饭都来不及吃。

  心疼儿子,又担心家里,住了三个月后,施先生提出要转到市区医院。可儿子遍寻市区医院后发现,因为内出血部位逐渐消肿,又是采取保守治疗,几乎没有一家市级和区级医院肯接收。屡屡碰壁后,施先生一家只得把目光投向地段医院,可同样遭遇闭门羹,几乎所有医院都答复说,床位紧张需要登记排队。

  施先生一家只得另想办法,在医院时请了个全职护工,一对一服务,在护理骨折病人方面非常专业。施先生本想把这名护工带回家,可对方跟医院签有合同,不能离开。他们又尝试寻找专业护工,却发现很难,即便个别介绍所有这样的护理保姆,价格至少每月三四千元。

  屡次碰壁后,施先生的儿子终于等到一个电话,儿子居住地的地段医院通知有一个空床位,施先生可以入住。这时,距离他们去医院登记已过了近一个月。

  “住进医院,我们全家都松了口气。 ”施先生的儿子说,医院里有专业医护人员,费用可以进医保,离家也近,大家都觉得很满意。目前,老人的腿恢复情况不错,医院多次询问是否可以出院,但施先生出于多种考虑,还是希望在医院里多呆一段时间。

  调查:除了排队还是排队

  昨天,记者走访多家地段医院,发现床位确实紧张。地段医院大多只有几十张床位,可几乎满员,不少医院还有许多病人前来登记,希望就近住院治疗,甚至还有老人和家属,想“借”床位养老。

  床位紧张,一旦住进去,很多老人便占住床位,轻易不会出来。 “老年病人‘赖’在医院不肯出院,这是常有的事。 ”浦东新区一间地段医院的医生说,有时病人或家属,甚至还为此与医生发生争吵。其实,地段医院作为一级医疗机构,病房里是治疗床位;承担护理职能的大多都在护理院里,那里才是护理床位。一旦有病人“霸占”床位,就会损害其他医保参保人员享受医疗资源的权利。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医保咨询热线,一位工作人员称,病人是否需要住院,何时出院,都得取决于病人的病情,医生会根据不同情况判断,每一名参保人员住院的时间长短没有明文规定,一切视病情而定。

  目前仍有许多老人把地段医院看成是“养老”的地方,导致社区医院床位周转缓慢,位于中心城区的老年护理医院床位显得尤为稀缺,一些真正需要治疗的病人,无法就近接受住院治疗。

  一家护理医院的工作人员表示,公立护理医院普通病房的床位费一般每天30元左右。普通房床位费和看病的钱都可以进医保,性价比很高。因此,排队的老人等上一年是很正常的,甚至有的人等了两三年才有床位。

  市区一家护理医院的相关负责人说,他们总共只有300多张床位,仅医院所属的街道有进护理医院需求的老人就远远超过这个数字。“我们连周边老人都来不及安排。 ”这名负责人透露,面对如此巨大的需求缺口,只有将老人向郊区分流,并大量培训高素质护理人员。

  政协委员阎凌云建议,尽快建立老年护理保障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以社区支持系统为基础,居家、养老机构为辅助,老年医疗为主体的老年护理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上海老年护理网络的辅助系统。加速建立老年护理专业人员培训制度。

  养老院那张床:你敢睡我不敢收

  现象:频惹官司,养老院困扰多

  相较于各大医院的一床难求,养老院在接收老人的时候,更多的是审查,对于他们来说,一名患有某种疾病的入院老人很有可能就给他们带来深深困扰。浦东新区一家养老院不久前就因为一名老人惹上官司,最终赔偿了6万余元。

  这家养老院两年前接收了神志清楚但行动不便的吴大爷。入院前,院方与其家属签订了协议书,约定由敬老院为吴大爷提供养老服务,护理等级为一级,每月费用960元。签订协议后,吴大爷即入住该敬老院。一年后的一天上午,吴大爷半躺在床上休息,看到床头柜苍蝇纸上有苍蝇,遂用打火机去烧苍蝇,在点火时手粘到苍蝇纸,引燃苍蝇纸无法甩掉而烧着床上被服,护理人员发现房间内冒烟后迅速将灼伤的吴大爷救出,吴大爷被送至瑞金医院治疗。

  18天后,吴大爷从医院出来,其子女又想将他送到养老院托管,但养老院考虑到自己并不具备治疗条件,不愿意接收。双方多次协商,最终吴大爷的子女出具了一份承诺书,表示“今后不论发生何事都与敬老院无关”。在此情况下,敬老院再次接收吴大爷。一周后,吴大爷离开了人世,申报的死亡证明中载明的直接死亡原因为烧伤后感染。去年7月,其家属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称敬老院在护理过程中缺乏防患意识,疏于管理,对吴大爷死亡明显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索赔25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敬老院作为专业养老机构,按协议吴大爷享受一级护理等级,对此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其应当做到时常巡视,而其在护理过程中未能尽到谨慎和注意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另对于敬老院提出按其家属出具的承诺书而要求免责的意见,与法律规定相悖,与客观事实不符,不予采信。故判处敬老院赔偿吴大爷家属各项损失5.2万余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合计6.2万余元。

  瘫痪病人意外被“敲头”身亡

  吴女士至今也判断不出,当初将风瘫的父亲送往敬老院养老,到底是对还是错。在那里,父亲得到细致且专业的照顾,但也是在那里,父亲被他的室友“敲头”身亡。

  2010年8月19日,吴女士的父亲不幸中风瘫痪,由于家中不具备护理条件,吴女士将其送往宝山区一家民营敬老院养老,双方约定,吴先生的护理标准为一级护理。此后近一年时间里,吴先生在敬老院里受到相应的照顾。然而,就在去年8月5日,意外突然发生。当晚9时许,吴女士接到敬老院电话,称其父亲意外死亡。报案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吴先生是被同屋居住的时先生用钝器打击头部,致使颅脑损伤而死。事发后,时先生被刑拘,但经鉴定,时先生系智障人士,无刑事责任能力,其随后被释放。

  吴女士实在气不过,难道父亲就这样枉死?家人商量后将时先生与敬老院都告上法庭,索赔7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时先生虽无刑事行为能力,但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而敬老院作为具备专业资质的养护机构,对于本次事故的发生亦具有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故判决时先生和敬老院共同赔偿吴先生家人死亡赔偿金等共计72万余元,其中12万元由时先生承担,其余由敬老院支付。

  调查:越做越纠结,越做越惧怕

  类似的意外在敬老院里并不罕见,市区一些颇具规模的敬老院都表示,并非所有老人都接收。一些患有老年痴呆、风瘫、残疾、传染病的老年人,往往会在敬老院前吃到闭门羹。

  是什么原因让养老院不愿意接收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呢?一家民营养老院负责人表示,根本原因是成本高、风险大,目前关于养老机构安全问题立法不完善,是一些养老机构“畏首畏尾”的一大原因。

  “我只想踏踏实实做好每件事,照顾好每个老人,但很怕出事情,就算是好事也希望你们不要报道。”在宝山淞南地区的一家养老院内,对于记者提出的采访,负责人陈女士坦承,“说我们好,就会有更多的人想住进来,可我们容纳量有限,很多老人只能无限期地等下去,有的还没等到人就已经走了。说不好,养老院会被推到风口浪尖,生存不易啊。 ”短短的半小时里,记者与陈女士的谈话被多次打断,时不时有老人进来询问院长一些琐事。其中包括家人有没有来过电话,同房间的室友晚上吵到自己,或者是询问自己今天有没有吃过水果。对于这些有些无厘头的问题,她都微笑着一一作答,脸上没有丝毫的不耐烦。

  “习惯了,开养老院远比想象的要难,越老越小,老人的脾气就像小孩子一样,你能做的就是耐心,再耐心点。 ”长年累月的操劳,让这位女强人的脸上多了不少皱纹。

  虽然这位负责人没有多谈问题,但从与她的对话中,记者不难体会到其中的艰辛和无奈。记者在闸北区、嘉定区的两家养老院采访中,也体会到这种有些难以启齿的艰辛。

  事先通过电话,但因为半路出现状况,记者并没有如约采访到这家开在嘉定区马陆镇上的私营养老院的负责人。“早上一个电话刚刚把他叫走,说是有个会要参加,没办法”,在养老院的办公室,记者碰到姓黄的主任。黄主任介绍了养老院的情况。“通常来说,接收年纪大、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也就需要医疗和护理条件,而很多养老院,甚至还没有配备自己专用的医务室,一旦老人出现病痛,只能向医院转移,这并非多收点钱和多招点人就能解决的。 ”喝了口水,黄主任继续说道,“照顾老人不仅需要硬件配套,软件也要跟上。护工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目前的状况是护工这一行用人荒。尽管护工工资已经较从前增长了不少,但还是没有太多人愿意做这种常人眼中 ‘伺候危重病人’的工作。这份工作背后所蕴藏的风险和责任感也并非所有人都能够承担。 ”

  黄主任表示,他们曾专门设立部门接受这样的患者,但照顾起来太累了,没有护工肯干,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还面临着走失和摔伤等风险,一旦在院内出现跳楼、伤人等事件,后果不堪设想,只能敬而远之。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严格意义上讲,养老院、福利院都是不能接收老年痴呆症患者的,因为养老院只是着重于生活护理,不能提供足够的医疗支持。老年性痴呆症患者可以到护理性医院接受治疗和疗养。护理性医院属于卫生部门管理,可以提供更好的医疗条件。

  政协委员严燕韵建议,为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保障功能和发生意外伤害风险的善后处置能力,根据养老服务社会化精神,提出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四个原则,即政府推动原则,多方参与原则,统一投保原则和规避风险原则。

(责任编辑:UN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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