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上午,杨箕村姚某家静立在挖土机背后。原定当日强拆,又被暂缓羊城晚报记者 何奔 周巍 艾修煜 摄 |
羊城晚报讯 记者刘云、通讯员生继锋报道:今早,新学期伊始,已经从杨箕村搬走的300多名小学生,6时多起床,从太和、龙洞等地赶回杨箕上学。杨箕村已迁户老人梁婆婆等呼吁留守的15户尽快搬迁,不要让这些小孩天天早起赶上学。昨日,广州市越秀区杨箕经济联社也向媒体通报,三留守户已经过了法院要求的搬迁时间,目前,双方正在做强制执行前的调解。
9件诉讼案仍需继续执行
杨箕村“城中村”改造长期受到媒体关注。自2010年5月开始启动拆迁以来,至2010年9月,签约和搬迁率已达99%。当时有18户村民拒绝签订协议和搬迁。杨箕村经济联社负责人说,在与留守户分歧较大且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为保证99%已经搬迁村民能如期在2014年回迁,经杨箕村经济联社股东代表大会授权,杨箕村经济联社于2010年9月底向法院起诉,要求留守户搬迁。
因杨箕改造工程产生的宅基地纠纷案件共有29件,涉及的村民有18户。至目前法院审理判决生效并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共有13件,剩余16件诉讼案已经一审审理作出判决,部分被告已经提出上诉,目前正在审理中。
“目前还剩15户留守户”,杨箕经济联社有关负责人表示,已进入执行程序的13件案件当中已有4件(涉及3户留守户)于去年顺利执行完毕,还有9件案件仍需继续执行。近日,越秀区法院又对另外3户发出须在2012年2月9日之前搬迁的执行通知。分别是位于大巷直街27号、28号姚某、星垣南二巷12号李某,以及永巩二横8号的李某娥。杨箕经济联社有关负责人说,该3户当中有的是因为合建纠纷,有的则是因为补偿标准问题,“目前,正在做执行之前的最后调解,调解不成将强制执行”。
留守户:只想要“货币”补偿
杨箕村村委相关人员说,村委一直在对留守户做工作,对法院判决需2月9日之前搬迁的3户村民也进行了一个多星期的协调仍没有效果。“这周会继续协调,希望尽量促成他们执行判决,村委也会帮他们找临时安置点。”
杨箕大巷直街的姚某是留守户之一,她的房屋一共三层,由于其父当年并未转换集体宅基地证,目前证件上的面积只有实际的一半。7日下午,姚宅一家人曾到法院接受调解,拆迁方答应会继续协商。据杨箕村经济联社负责人说,姚某家的合法面积为167平方米。一直留守的姚小姐对媒体表示,只想要“货币”补偿,“原来我们希望整套1500万元,现在降低要求1200万元。”但她并不愿意透露具体的原因。
杨箕村村委相关人员介绍称,实际上,杨箕改造前全部建筑面积(包括合法面积和违章面积)为28万多平方米,改造后村民和村集体获得回迁房总建筑面积达37万平方米,安置标准高于政府征用农村土地标准,也高于国有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希望留守户尊重1300多户村民回迁的合法利益,放弃不切实际的要求,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让全体村民早日回迁。”杨箕村村委相关人员表示,杨箕村经济联社作为执行者必须按照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对所有村民进行一视同仁的补偿,确保拆迁安置的公平和公正。
昨日,杨箕村经济联社也承诺,将保障留守户的合法权益法院生效判决和执行裁定已经确认经济联社将按照《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对留守户进行补偿。在留守户交出房屋后为其提供临时安置房以保障其居住需要。
刘云、生继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