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鸿光 记者 钱朱建
晚报讯 运毒人员利用身体运毒品,每克能获得70元运送费。无业人员罗启兵携带102.8克海洛因从贵州搭乘飞机到上海,没赚到运费,却被警方抓获站上了被告席。近日,上海静安法院以运输毒品罪,连同原判决未执行的剥夺政治权利,决定对罗启兵执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2个月17天,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
2000年5月,因犯运输毒品罪罗启兵曾被上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10年1月,提前刑满释放的他再次染指运输毒品赚钱。
2011年10月21日中午,罗启兵在贵州采用事先吞食和肛门塞入等方法,将毒品放入体内后乘坐飞机携毒品飞抵上海,刚下飞机就被警方抓获。
经X光及CT检查,民警发现在罗启兵的盆腔内直肠处有团状物。直到包裹毒品的毒丸从体内排出,罗启兵才交代了运毒过程,经鉴定上述涉案毒品净重102.8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