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崇左2月14日电 近日,广西崇左市宁明县消防大队在城中镇供销社住宅区揪出一非法储存、经营大量的液化石油气的“黑窝点”, 宁明县消防大队当场将业主非法存储销售的液化石油气进行了扣押,并依法对非法液化气经营点负责人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2月11日,宁明县消防大队接到一匿名群众举报电话,通过电话,得知在宁明县城中镇供销社住宅区,一户居民在自家的民房内储存了大量的液化石油气罐,严重威胁到毗邻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接到报警后,宁明县消防大队干警第一时间赶赴供销社住宅区展开调查,查找群众口中的非法液化气经营点,并在当天上午成功将该非法储存、销售液化石油气的“黑窝点”揪出。在现场,消防干警发现经营业主竟然在没有设置任何消防设施、器材,甚至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在大厅及厨房内存放了大量的液化气罐。据统计,在这面积约为80平方米的屋内存储了100余罐液化气。在这样的情况下,若业主用火用电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火灾,甚至会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存在着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为及时清剿隐患,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宁明县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物品进行了依法扣押,并将这批液化石油气罐搬离居民区,转移至辖区可存放的安全地点。对于业主非法存储、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的违法行动,宁明县消防大队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目前,违法人员已经移送到宁明县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