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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否认救人男子申报见义勇为因有前科被拒绝

2012年02月16日05:38
来源: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2月15日电(实习生吴琪 记者王俊秀)江西贵溪青年潘辉强因为有前科申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被拒的一事最近在网络上传得沸沸扬扬。今天,贵溪市政法委副书记李卉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存在因为有前科而被拒绝的情况,见义勇为称号的评选还在进行中,目前有包括潘辉强在内有3人参与评选。

  2011年9月7日深夜,潘辉强,与歹徒搏斗,并追赶歹徒10多里路,与闻讯赶来的群众一起将歹徒制服。潘辉强后来向有关部门申报见义勇为个人荣誉称号,然而材料交上去几个月却一直没有回音。“我听说有人因为有前科而申报不成功,所以担心自己也是这个情况。”潘辉强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潘辉强前几年在福建打工时,帮几名实施盗窃的朋友开了两回车,因此服刑9个月。

  然而市政法委副书记李卉否认了这个说法。她表示,评选还在进行中,还只是初步审查了申报人员的行为是否属实,下一步将由市综治委研究讨论之后,严格按照《江西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来执行评选。

  对于网传的每年一个名额的指标限制,李卉也予以了否认。她说:“没有指标限制,只要符合江西省的这个规定,就都会予以奖励,今年的3个人,包括潘辉强,只要符合规定,都能评上。”

(责任编辑:UN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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