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沈晓伟)2月13日,快报独家报道了《别看只是清热的儿童用药,出了医院制剂楼就难造出来》一文,探访了南京多家医院“自制剂”的生存状况。昨天记者获悉,针对这些“自制剂”普遍面临的成本问题和定价机制,江苏今年打算修改《江苏省医疗单位制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并于近期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业界意见。
据统计,目前在南京,约不超过十家的医院有自制药剂。据一名医院人士介绍,2003年,《江苏省医疗单位制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这一规定要求,医院自制剂价格须向物价部门申报,利润不得超5%。经核准定价后,售价只能低于定价,不能高于定价,这使得医院不能“想涨就涨”。
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的价格管理办法需要在周期性的调整上更灵活。据了解,今年江苏计划推进医药价格改革,其中改革中医药价格就是一项重点工作。江苏计划改革中药饮片、医院自制剂价格管理办法。
另外,关于改革医院自制药剂价格管理办法的工作将于近期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