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2月17日电(记者曹树林)记者从日前在兰州召开的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上获悉,2011年甘肃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共有92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挽回经济损失近1.5亿元。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甘肃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据介绍,2011年全年,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共受理信访举报10859件,初核1412件,立案66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2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3人,其中地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7人。
同时,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还加大专项治理和纠风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重点行业的3411个项目进行集中检查,对发现的686个问题进行了纠正;清理违规公务用车1631辆,清理“小金库”321个、涉及金额5653万元;继续治理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不正之风,清退教育乱收费2000多万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违规违纪案件24件;纠正损害农民利益问题1630个,查处损害农民利益案件76件,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全会提出,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严明党的纪律,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反腐倡廉建设新的明显成效,为全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作者:曹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