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2月17日电(记者 程士华)记者16日从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法院获悉,淮南一男子将30多吨有毒化工废料运到淮南市随意倾倒掩埋,造成重大污染。该男子涉嫌犯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近日该案在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被告人魏某系淮南市上窑镇人。大通区人民检察院在庭审中指控,2010年8月份以来,被告人魏某从江苏省连云港市一家化工厂和安徽省铜陵市一家化工厂先后四次拉回化工废料约30吨,分别在大通区上窑镇多个地方倾倒、掩埋,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经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化工废料中含有二甲基硝基苯,属中度毒性的危险废物。截止2011年8月29日,化工废料污染事故已造成经济损失239万元,被告行为构成重大危险事故罪。检察机关建议法庭判处被告人3年以上4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不仅是实际倾倒废料的操作者,还曾亲自掩埋有刺鼻味道的废料,因此判定被告人具有主观恶性。辩护人称,被告人是被其上线蒙蔽唆使且对废料有无毒性无法辨明,主观恶性较小,法庭应当认定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据了解,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此案。
作者:程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