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 宁
通 讯 员 缪凌燕 呼丹丹
身上只有几十块钱了,李某连回家的路费都不够,于是就约了一名女中介去看房,想进屋偷点东西卖点钱的。
可是,让李某没想到的是,他的一念之差让他越陷越深,最终沦为抢劫致人死亡的嫌犯屋内没东西偷就向女中介借钱,借钱未果后就动手抢劫,抢劫过程中却又“意外”杀死了女中介。近日,李某因涉嫌抢劫罪(致人死亡)被白下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第一步:
没路费只想偷点东西卖钱
李某是安徽人,今年25岁,之前干过厨师,也开过饭店,可是生意不是很好,亏了不少钱。这些钱,有不少是李某向亲戚朋友借来的,到了去年年底,债主们纷纷开始跟他要钱。无奈之下,李某不得不四处打电话借钱,可惜都没有借到。
今年1月份,李某跟南京的姐姐借钱。姐姐家经济条件有限,也没有钱借给他,但是邀请他1月17日到南京,与她一起到和县做生意。
于是,1月16日下午,李某从安徽来到马鞍山,当晚在网吧包夜上网。上网时,他想起姐夫曾跟他说过,在马鞍山开个公司让他负责管理。“如果要在公司做管理,要先学习一下,还要在南京租个房子。”想到这,李某于是在网上开始找房子,并找到了四五个比较合适的租房信息,记在了随身携带的小本子上。
1月17日,李某来到南京。可是此时姐姐的电话一直打不通,李某没能找到姐姐。这时,李某就准备回家了,可是他发现自己身上只有十几块钱了。
李某不想去找姐姐借钱,害怕自己借不到钱不说,还被责备一番。可是,没有路费,回家成了一个问题。李某想到,“可以到租房信息里的那些房子看看,顺便偷点东西出来卖,这不就有钱了。”
第二步:
借钱不成就动手抢劫
于是,李某找出自己所记的租房信息,找了一家离自己所处位置较近的房子,并联系上了发布该信息的王小姐。双方约定,当天下午四点半看房。
随后,李某先到了约定的地点,几分钟后,王小姐单独一人也到了。进房间后,李某在大小房间都转了一圈,没有看到什么可以“顺手牵羊”的东西,自己想偷点东西卖钱的计划落空了。
此时,李某一直觉得王小姐是房东,心想“你作为房子的出租人,应该有点钱吧。”于是,李某对王小姐说:“你有没有钱,借点钱给我?”
这大大出乎王小姐的预料,顿时紧张起来,一下子喊了出来:“啊,你想干吗?”这一喊也让李某有点紧张,赶紧上前用右手捂住了她的嘴,并抓住了她的手腕,威胁她:“不要动,不要喊,我只是想要你的钱,再喊我就管不了你了。”
为了不让王小姐喊出来让别人发现,李某就用宽的透明胶带把王小姐的嘴封了三四道,并把她的手和腿都缠了起来。
控制住王小姐后,李某在她的包里找到了两部手机、五张银行卡、三百多元现金,并问出了银行卡的密码。在问的过程中,李某发现王小姐不是房东而是房产中介,开始害怕了,“她带我来看房子的事情肯定有人知道”。
于是,李某准备赶紧离开。
第三步:
抢劫后胶带捆绑女中介
李某离开前,发现王小姐的双手被他绑在了身后,“我觉得她这样一定不舒服,就好心帮她一下,绑在前面会好一点的。”于是,李某用随身携带的雕刻刀将绑在王小姐身上的胶带割开,将她被绑在身后的双手“释放”了出来。
可就在李某再去客厅拿胶带准备重新将王小姐的双手绑在身前的时候,发现王小姐开始拉扯脸上和身上的胶带,并对李某说,“我认识你,我会报警的。”
这一下,让李某害怕了,他担心王小姐的叫声会被人听见,更害怕她会去报警。于是,李某冲上前去打了王小姐几拳,并把胶带缠在了她脸上。
而此时窗帘被拉了起来,房间里很暗,“我当时又害怕又紧张,也不知道胶带绕在她脸上什么地方。”随后,李某就离开了房间。
就在李某坐公交车离开案发地时,他发现自己抢到手的王小姐的手机一直在响,可他不敢接。直到第二天坐车去和县前,李某将手机卡扔掉了,并在和县用王小姐的银行卡分两次取了1300元钱,然后回到马鞍山。
第四步:
没想到最终闹出了人命
王小姐一直在响的手机是她男友打的。当天下午,男友陪王小姐去了看房的小区,就自己回家做饭了,王小姐独自上了楼。
可是,此后男友就再没能与王小姐联系上,感觉事有蹊跷,于是四处寻找王小姐都没有找到。
当晚7点多钟,王小姐男友向警方报案。当一行人找到王小姐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随后,王小姐被送到医院抢救,最终因扼压颈部、压闭口鼻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案发后第二天,李某在一家游戏室被警方抓获。
“你知不知道你杀了人了?”当李某得知那个女中介王小姐竟然死亡的消息后,大吃一惊,连连说:“我不想杀她的,不想她死的。我只是当时害怕,用胶带缠住了她的嘴巴……”
但此时为时已晚,目前李某因涉嫌抢劫罪(致人死亡)被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出租房时勿“引狼入室”
春节过后,进城、返城务工的就业大军首要的事情就是租房子安顿下来,房屋租赁市场也因此迎来了旺季。根据网上租房信息寻找作案目标,假扮租客看房盗窃、抢劫的案件时有发生。
因此,一方面希望有关部门能强化对租房网站信息的管理,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此案提醒市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管是出租人、中介人还是承租人,在租房的过程中,都要注意自身安全,最大限度避免房屋出租过程中“引狼入室”,造成人身、财产安全上的损失。
最好不要单独陪同对方,对财物要加强看管,一旦面对有凶器的歹徒或欲行抢劫等暴力行为,千万不要轻易进行反抗,可与案犯机智周旋,记住对方体貌特征,并在案发后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