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石柏魁图片来源:新华网
中广网北京2月18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备受关注的故宫失窃案昨天(17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传说中的“故宫大盗”法庭现身,在公诉中,记者发现,故宫大盗"像孩子一样无知"。在谈到为什么要在故宫行窃的时候,被告人石柏魁竟然说:“我当时也没想过故宫是什么地方,我就是想偷点东西。故宫是什么我也没什么概念,就是喜欢就做了。”
故宫博物院是我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到这样一个特殊的地方实施盗窃,盗窃的物品又有多件无法追回,这些物品价值应该如何认定?故宫内偷盗,该不该罪加一等?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石柏魁盗窃地点为北京故宫博物院,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后果严重,所窃物品均用黄金、铂金、钻石、宝石等贵重材料制成,出自名家之手,非常珍贵稀有,具有不可复制性。
公诉人:也正因为如此,相关鉴定机构、业内专家难于评估,但是被告人石柏魁从故宫窃取的9件展品投保金额达到人民币41万元之巨,而且我们不得不面对3件物品已无从查找的现实,最终15万保险损失已成必然。
辩护人对公诉人起诉的盗窃罪罪名不持异议,但是强调,盗窃罪量刑重点是盗窃物品的数量和价值,公诉方按投保价格指控证据不足。
辩护人:我们一再强调投保的价值不能作为盗窃财产的价值,保险合同是商业行为,差不多就给你保了,差不多就给你保了,但是对于定罪量刑的财产价值来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同类产品的依据同类产品,没有的只能走鉴定和评估。根据侦查机关所提供的说明中明确提到,北大宝石鉴定中心和北京市价格认定中心都明确拒绝了所失物品的价格评估,理由是真假难辨,出处不详。
对此,公诉人提出反驳意见。
公诉人:被盗物品在投保时经保险公司和两依藏博物馆双方认可,时至今日保险公司对此未表示异议,投保数额真实地反映了被盗物品投保时的情况,而损害后果是客观存在的。
被告人石柏魁最后陈述表示悔罪。
辩护人:有歉意吗?
被告人:有,我也不懂法,当时做的时候也没想到这么严重,现在我很后悔。
公诉机关建议法院在十三年到十五年有期徒刑间对被告人量刑,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石柏魁作案过程
在此先回顾一下石柏魁的作案过程:逃票进入故宫、清场躲进小屋、砸破窗户行窃、遇查成功逃跑、翻墙逃离故宫,这样的经历让人不禁要问:石柏魁没买门票如何进了故宫?清场之后,为何有地方躲藏?行踪败露,为何能逃跑成功?跳墙“摔蒙了”为何没人追赶?也许正如人们所说,“故宫大盗”石柏魁完全是误打误撞,他并没有身怀绝技,只是碰上了故宫的管理漏洞。
从失窃门、错字门,到会所门、拍卖门……去年,“十重门”曾令故宫博物馆面临前所未有的公信力挑战。“十重门”后的故宫如何重获社会信任?
今年1月11日,原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正式“接掌”故宫,履新后,连续推出20多项新举措,包括超过七成的面积开放、办公机构将全部迁出。中国之声特约评论员姜平认为,文化是故宫的命,也是故宫的根。故宫的生存发展不能脱离了这个根本。
姜平:我倒不希望故宫的专家出现在寻宝的电视栏目中,为了大家的古董、宝物来展示才华。故宫有一个得天独厚的条件,它是存在的古物,它可以让我们身临其境地感受中国文化的核心内涵。如果我们能把它作为文化普及的场所,让我们切身感受中华文化的魅力,我想故宫可以离人们走的更近。
而收藏专家马未都分析,公众此前对故宫的不满,不仅表现在故宫事故频发、保护文物不力,更在于其公共服务意识和行动滞后。故宫要重塑在公众眼中的新形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马未都:故宫要想在短期内扭转负面形象也不太现实,但是需要长期的努力。故宫的问题不仅仅是故宫的问题。我觉得这是整体社会的问题。努力的也不仅仅是故宫博物院,我想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作者: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