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购机花多少,话费返多少!”律师郭先生以为是每月足额返话费,便参与活动。一个月后他发现,电信公司按比例返话费,他认为自己被对方广告歧义误导,遂起诉。记者昨天获悉,经市二中院调解,北京电信未更改话费返还比例,但支付给郭先生300元。
郭先生诉称,去年1月,他收到北京电信的短信:“智能3G手机购机花多少,话费返多少!”他觉得很划算,就前往电信营业厅购买一部手机。
去年2月10日,郭先生发现北京电信未足额返还其当月话费,而是按比例返还。他认为,北京电信销售未告知其是按比例返话费,直到返还金额等于所购手机价格,对方的广告语引起他的误解。他因此起诉要求北京电信按月全额返话费。
被告辩称,营业厅及网站都有相关活动介绍,写明按40%比例赠送话费,公司已按承诺返还郭先生相应话费。
一审法院认为,郭先生参与北京电信的“购机花多少,话费返多少”促销活动,北京电信已根据其实际消费话费的40%进行返还,履行了承诺,郭先生以自己的理解要求北京电信返还话费没有相应事实依据。
郭先生随后上诉。他昨天告诉记者,二审期间,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北京电信依旧按原比例返还每月话费,但额外支付给他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