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 - 新闻 - 军事 - 体育 - NBA - 娱乐 - 视频 - 财经 - 股票 - IT - 汽车 - 房产 - 家居 - 女人 - 母婴 - 教育 - 健康 - 旅游 - 文化 - BBS - 博客 - 微博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温州两协警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分别获刑一年

2012年02月27日19: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温州2月27日电 (见习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鹿轩) 作为公民隐私的个人信息却被温州两名协警出售获利。近日,浙江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协警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并分别以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协警黄某、胡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000元。判处徐某、谢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000元。

  据了解,案发前分别在温州鹿城区两街道派出所担任协警,并利用从事信息工作的便利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予以出售。

  2009年9月至2011年4月24日间,徐某从黄某等人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转手倒卖给被告人谢某、盛某、童某(均另案处理)等人以牟利。

  其中,徐某通过QQ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给谢某6笔(含8615条信息);贩卖给盛某8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930元;贩卖给童某(QQ名“义务友邦”)23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3380元。而胡某多次将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黄某,非法获利合计人民币3000余元;黄某通过QQ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被告人徐某17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3110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黄某、胡某身边查获的U盘内分别发现存有公民个人信息1978条和4133条。

  四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胡某身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徐某、谢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应予惩处。

  作者:赵小燕 鹿轩

(责任编辑:UN601)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