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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规定不许一人单独调查案件 避免执法放水

2012年02月28日09:23
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2月27日讯 记者郄建荣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规范执法行为,近日该局做出规定明确,不允许1人单独开展案件调查。执法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出现个人说了算、执法“放水”等现象。

  近年来,随着土地违法问责的不断加强,国土资源执法工作日益繁重。针对这一现实要求,在已有制度基础上,国土资源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发现、制止、报告和查处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媒体反映国土资源领域违法线索收集和重大违法案件报备工作的通知》,从发现、报告、排查、核查、督办等环节规范执法监察工作。同时,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安排全局同志轮流接听“12336”举报电话,“既能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民意,又能够监督行政执法。”这位负责人说。

  为防止执法过程出现腐败问题,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提出“5个不得”,即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案件调查工作;不得擅自参与、插手案件查处工作;不得擅自以局名义向地方国土资源部门转办案件线索,要求查处;不得擅自以局名义对案件发表意见;不得1人单独开展案件调查。

  为加强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内部监督,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还制定了《执法监察局内部会审制度(试行)》,规范局内部讨论、研究违法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的程序,明确界定内部会审案件范围、会审内容、具体处理意见等事项。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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