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志江)一男为了筹措毒资,用一份伪造的房产证骗了他人40万元,2月27日,记者从太原市万柏林区检察院获悉,近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
经审查认定,2010年9月5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将一份房产证交给受害人刘某作为抵押,骗取了刘某的信任,随后两人在和平南路原大商浴乐园内签订一份20万元的投资合同。2010年9月6日,刘某将1万元现金交给李某。同年9月13日,刘某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将剩余的19万元汇到李某的工商银行卡上。2010年11月16日和2011年6月28日,李某先后又向刘某借款20万元。2011年8月4日,刘某发现李某给她的房产证系假房产证。经太原市房地局鉴定该房产证确系伪造证件。另据调查,2011年5月1日,李某在自己没有铲车的情况下,以一辆铲车为抵押向刘瑞兰借款 10万元,借款期为3个月。据犯罪嫌疑人李某供述,他诈骗所获赃款已全部用于自己吸食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