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罗坪、通讯员越法宣报道:一位年轻的文盲妇女,过路时顺手牵羊,将1岁半幼童私自带回家9小时。自称本想抱养该小孩的她,被丈夫发现后当即责骂令其投案自首,最后一审认定其犯“拐骗儿童罪”。但法院念其及时投案且未对幼童施虐,免除了刑事处罚。
去年8月4日上午9时,时龄1岁半的幼童“二傻”(小名)在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48号一家兰州拉面馆外独自玩耍。他身穿一件黄色背心,还不会说话。
二傻母亲韩某花,就在他身后的拉面馆内帮工。因为拉面馆生意较好,韩某花无暇时刻看管孩子,平时就让他一人在店面的门口玩耍,每隔几分钟就探出头来看一下。拉面店临近广州火车站,门外车水马龙,行人往来极多。
公安机关提供的一段路况监控视频显示:二傻当时举步不稳地沿着拉面馆外的广园西路走,在不远处一个垃圾桶旁停了下来玩耍。就在这时,刘某如和她9岁的儿子钟某出现了。
据检方指控:刘某如见“二傻”无人照管,一个人在玩,遂叫儿子钟某与其打招呼。二傻应了一下,便跟着刘某如母子沿广园西路往九龙酒店方向走。在上台阶处,无人牵手的他一下绊倒在地,刘某如顺势抱起二傻往她住处王圣堂八巷出租屋走。据其儿子钟某称,她当时产生了收养的想法。
但刘某如的丈夫钟先生在得知妻子在路边抱走了一个小孩,随即提醒并要她报警。“我告诉她在街上随便带走一个小孩是犯法的,我老婆就很生气地跟我说不用管她的事,还说自己会处理相关事情。”
而另一边,二傻的家人却在焦急地寻找。上午9时过后不到半小时,韩某花发现孩子走丢随即报警,并调动亲戚四处寻找,通过监控录像他们发现孩子被一对母子顺势带走。至下午3时刘某如投案自首时,孩子中间失踪了9小时。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如系身为人母的成年人,其应该知道救助儿童的正确方法:首先应帮助儿童尽快找到家人,或者报警等待处理,而非如她辩称的“先带回家临时救助”。即使是一厢情愿的收养,如果私自带走路旁幼童,同样构成“拐骗儿童罪”。但鉴于刘某如及时主动投案,系文盲出身初来广州,且未对幼童施虐,遂依法免除其刑事处罚。
罗坪、越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