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奕麟 孙云
本报讯 (通讯员 刘奕麟 记者 孙云) 日前,在公交站台上,徐阿婆为了搀扶在上车时被乘客挤倒在地的孙子,被正在启动的公交车碾压左手,造成八级伤残。由于找不到将孙子挤倒在地的直接责任人,徐阿婆将公交车司机、公交公司和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
法院审理认为,徐阿婆和司机对这起交通意外均无责任,但目前找不到推搡者,而车辆启动则是造成徐阿婆伤害的直接原因,故酌情确定由司机承担60%责任,徐阿婆自身也有过错,承担40%责任。司机陈某驾车行为系职务行为,故他造成的损害后果由公交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