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27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来自省教育厅消息,今年团省委和省教育厅将从全省高校中选派86名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工作。工作期限从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
据悉,此次选派团干部全部来自省内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被选派的团干部至少参加工作一年,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选拔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本校团委按照分配名额,会同学校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在校内组织报名、考察和遴选工作。
被选派的团干部到县级团委后,以挂县级团委副书记职位为主,由当地组织部门按相关规定履行有关任免程序。到基层后,团干部的主要作用是推动团的工作,服务基层发展。团干部要求利用自身的知识技能优势,为挂职所在地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规划咨询、技术支持、项目引进等力所能及的服务。
选派人员到基层挂职后,只转党、团组织关系,人事、工资关系在原派出单位不变;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
据了解,团干部在挂职期间的考核鉴定将作为今后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