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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公务人员“有错”“无为”都将行政问责

2012年02月29日16:50
来源:新华网 作者:王春雨

  新华网哈尔滨2月29日电(记者王春雨)记者29日从哈尔滨市获悉,这个市近日出台规定,公务人员有错、无为都将被行政问责。

  按照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行政问责的情形分为决策违规、执行不力、管理不善、行为失范四个方面,共计四条三十六项,既注重有错问责,同时也注重无为问责,行政机关之间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弄虚作假,欺骗上级机关或者社会公众等将被作为问责重点。

  据了解,行政问责包括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公开道歉、调离工作岗位等十一种方式。行政问责不能代替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此外,并不是对被行政问责人员都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甚至刑事处罚,被行政问责后,是否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将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UN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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