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打“温情牌”助失足少女走出迷途
《法制周报》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袁建斌
90后聋哑少女朱丽(化名)公交车上盗窃被抓,知悉其特殊家庭环境和成长经历后,法官经多方劝说助失足少女走出迷途。
公司老总夏卓(化名)扮黑客非法牟利,被判刑后原本想上诉,一纸判决书竟令其打消念头。
审判一起案件,要让当事人服从判决结果实属不易,而要令被告人回归正途更是难事。长沙芙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肖贞英用她的实际行动证明:只要用心,一切皆有可能。
寓教于审
助失足少女浪子回头
“小朱,你仔细看看坐在辩护人旁边的老人,他是你的养父!他在你出生仅一天时收养了你,当时他已有三个儿子,你3岁时,你的养母去世,是他把你拉扯大。为抚养好四个孩子,他至今未再娶妻,长年在外打工做活。如今不到五十岁的人,看起来超过六十岁了!”这一席话,是法官肖贞英在审理聋哑少女朱丽盗窃案庭审教育的开场白。当手语老师把这一席话译给朱丽听时,她和养父朱孝民顿时痛哭流涕。
2009年10月22日上午10时左右,90后少女朱丽在长沙市703路公交车上伺机盗窃。当车行至万家丽路旺旺医院路段时,朱丽以随身携带的挎包作掩护,挡住他人视线,将左手搭在乘客周某的肩上,用右手拉开周某的挎包拉链,从挎包内盗得一个红色钱包。周某到站下车后发现钱包被盗,乘坐摩托车在下一个站点追上公交车,并将车上的朱丽抓获,被盗钱包及包内钱物被当场追回。
2010年2月26日,公诉机关就该案向芙蓉区法院提起公诉。由于侦查卷中没有朱丽监护人的任何信息,承办法官肖贞英遂通过户籍管理系统和当地派出所多方寻找,终于获取监护人朱孝民家的住宅电话,几经周折终于与其取得联系。
据了解,朱孝民长年在外打工做活,与儿女交流较少,对子女的教育也是以打骂居多,与子女的感情渐渐淡漠。加上朱丽本身聋哑,上过五年特殊学校后便在家承担些家务。2009年3月,她留下一张纸条后离家出走。
让法官无奈的是,朱孝民家境贫困,加之朱丽性格倔强不服管教。养父对朱丽极度失望,打算放手不再管她。
“缺乏亲情的浪子必然再次流入社会。”想到这,肖贞英多次与朱孝民联系,反复做其思想工作,又联系并请求当地派出所、村委会等上门劝说,当地户籍民警和村支书先后登门做工作。
在肖贞英的坚持下,朱孝民终于答应,在开庭前赶到法院与女儿见面。
了解朱丽的家庭情况和成长经历后,在庭审过程中,肖贞英偕同公诉人、援助律师反复做朱孝民的工作,讲明和谐温馨的家庭环境对小孩成长的重大意义,还不失时机地谈了社会对残疾人的关爱,并用很多残疾人逆境成才、有所作为的事迹勉励被告人,父女俩流下感动的泪水。庭审教育之后,芙蓉区法院一审宣判朱丽免于刑事处罚。
“与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基层组织联系、沟通,寓教于审共同帮助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回归正常社会生活。” 作为芙蓉区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庭的副庭长,肖贞英在长期刑事审判生涯中总结了针对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六个三”的审判模式,自2009年以来,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5件。去年,肖贞英被评为长沙市优秀法官。
肖贞英告诉记者,她每审理一起未成年犯罪案件,都会心痛。
判决书令“黑客”
认罪服判
在审理未成年案子时,肖贞英时常会情法并施。而在审理一些复杂案件时,她总能辨法析理,让被告人口服心更服。
2011年5月,肖贞英收到一封书信,这是她半年前审理一起盗窃案的被告人夏卓写来的。夏卓写道:“实言相告,一审宣判之后,我曾有过上诉之念,及至判决书到手,细读之,事实叙述完备,说理分析透彻,引用条文精准,令我无处着力,敬服之余,只得作罢。我最后也彻底明白,即使我上诉成功,也只是利用了法律之漏洞而已,并不能得到道义的支持。”
夏卓系长沙某科技公司法人代表,2008年五六月间,他利用互联网网络系统漏洞,非法侵入浙江9家企业的MAS机,为成都市“家校通”群发短信380多万条,从中获利。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后,夏卓原本打算上诉,但在看到判决书后,他打消上诉念头。
写出这份令被告人敬服的判决书的法官就是肖贞英。
“在审理过程中,夏卓多方辩解,为自己的行为开脱。”为促进被告人认罪服法,肖贞英反复向被告人讲解法律规定相关条文,从道义和情理上帮助被告人认识错误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在被告人收押服刑期间,肖贞英又自费购买相关法律书籍,托被告人家属带到被告人服刑的监狱,并写信指导被告人学习法律。肖贞英的仁义之举,一度成为轰动该看守所的新闻。
夏卓在给肖贞英的回信中表示:“我越学法,越明白自己应受罚,我现利用条件专开一版学法园地,专门刊登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案例。”
“被告人从百般狡辩到诚恳悔过,我十分欣慰。”肖贞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