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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遇QQ诈骗及时发现 骗子账号被冻结取不回钱

2012年03月01日02:11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银行资料显示,对方账号是在广西开的。肖雷 摄
银行资料显示,对方账号是在广西开的。肖雷 摄

  江先生家住南京市白下区四条巷,夫妻二人经营着一家药店和一个彩票点。今年2月21日,骗子盗用江先生朋友杨师傅的QQ号,骗走了江先生2万元。发现被骗后,江先生一边求助于汇款的银行,一边赶紧报警。因发现及时,骗子还没有来得及取走这2万元,账号就被银行冻结。然而,该怎么取回这被骗的2万元,又成了江先生苦恼的事情。

  本报记者 肖雷

  案件回放>>>

  诸多巧合“促成”骗局

  巧合一:二人事先确实谈过钱,连金额都一样

  江先生告诉记者,对于朋友借钱、尤其是在网上借钱,自己从来都是很谨慎的。要不是这次的事情存在着太多巧合,自己也不至于轻易上当。“整件事情还要从我哥哥在六合承包的一个工地说起。我哥哥包下这个工地之后,我主要负责资金的管理。2月18日左右,我去了一趟工地,当时负责工地霓虹灯项目的工头杨师傅对我说,整个工地的霓虹灯需要2万块,希望我能把这笔钱给他。因为当时没带钱,我就说过两天马上给他。巧就巧在还真是过了两天,杨师傅就在QQ上向我要钱了,连金额都一样,也是2万块。”

  巧合二:平时不上QQ,当天恰好有需要

  江先生还表示,自己平时很少上QQ,若不是那天恰好有事需要上QQ解决,自己也不会上当。“2月21日上午11点多钟,我电脑上的财务软件突然出了问题。我就电话联系了这个软件的供应商,那边让我上QQ,通过QQ远程帮我解决。没想到刚登录QQ,杨师傅QQ的头像就开始闪烁,点开之后,他说自己一个朋友急需用钱,问我能不能先给他2万块钱。我说下午就去工地,到时候把钱给他,他说来不及了。因为之前提到过这些钱,我也没有太多怀疑,就让他把账号和户名发给我。”

  电话核实才发现被骗

  拿到账户和户名后,2月21日中午12点钟左右,江先生来到中山东路上的该银行逸仙桥支行。“我是用银行卡直接转给杨师傅提供的账户的,转账成功之后,系统提示扣除手续费50元。当时我还很奇怪,同城转账怎么还收手续费啊?然后我就给杨师傅打电话,问那2万块钱有没有收到。他听得莫名其妙,说从来没在QQ上向我借2万块钱,我才知道自己被骗了。”发现被骗,江先生直接就冲到一个柜台,向柜员反映自己遇到的情况。“那个姓孙的柜员听了之后,一边让我赶紧报警,一边通过输入错误密码的方式,将骗子提供的账号挂失,使骗子不能将钱取走。银行的系统同时显示,骗子所提供账号的开户行是该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分行合山市支行岭南营业所。”江先生称。

  警方出具接警记录,银行冻结骗子账户

  在南京白下公安分局五老村派出所出具的接处警工作登记表中记者看到,派出所是在2月21日中午12点11分接到报警,5分钟后赶到现场。“挂失骗子的账户只是临时措施,骗子拿着身份证就可以到银行解除挂失,取走里面的钱。按照银行的规定,我们让警方出具了立案通知书,表明警方已经受理此案,同时让江先生书写了一份证明,表示自己所说属实,然后将相关材料传送到该行江苏省分行,提请省分行将这个账号冻结。现在这个账号已经被冻结,骗子或者账户所有人是不能将账号解冻的。”该行逸仙桥支行主管徐女士告诉记者。

  难题待解>>>

  骗子账号已冻结,怎么把钱取出来?

  骗子提供的账号已经被冻结,自然是无法取出里面的2万块钱。那么,被骗的江先生怎么拿回这2万块钱呢?昨天下午,记者联系该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办公室主任王先生表示,通过输入错误密码的方式,临时将骗子提供的账号挂失,是银行出于人性化的考虑。之后警方出具立案通知书,银行方面将骗子提供的账号冻结,除非省分行出具解冻通知,这个账号是无法解冻的。江先生被骗的2万元,肯定不会被骗子取走。“但是按照央行的规定,钱到了某个账号之后,就归这个账号所有,除非法院、检察院出具扣划的法律文书,银行是没有权力直接返还给江先生的。”

  针对江先生遇到的情况,该营业部法务部经理李先生表示,江先生要拿回被骗的2万元,有两种途径。

  第一:刑事途径

  这种途径就是江先生报警,警方受理、侦查、破案,经检察院同意,将诈骗嫌疑人逮捕之后,将案情移送检察院。检察院以嫌疑人涉嫌诈骗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后,向银行下发扣划的法律文书,银行将这笔钱转给江先生。

  第二:民事途径

  这种途径就是江先生以账号所有人非法得利为由,直接将账号所有人告上法庭。这个账号所有人可能是骗子本人,也可能不是本人。如果账号所有人出庭,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即可。如果账号所有人没有出庭,法院就会支持江先生的诉求,认定被告非法得利成立。公示3个月后,如果账号所有人还未出面,法院就可以向银行下发扣划法律文书,银行将这笔钱转给江先生。

  至于起诉书中所需要的被告,也就是账号所有人的个人信息,江先生可以向警方申请,由警方到银行来提取。

  警方提醒>>>

  汇款前核实对方身份

  那么,案件的侦破现在到了哪个阶段呢?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南京白下公安分局政工科,沈科长表示,白下警方确实受理了这个案件,目前正在侦破过程中。详细的案情在案件侦破之前,还不便对外透露。江先生和银行有什么需要,警方会尽力配合。

  银行和警方表示,江先生遇到的骗局不新,南京每年都会发生几起此类的案件。但是能在第一时间冻结骗子提供的账号,避免骗子将钱取走,已经是万幸。银行和警方提醒市民,遇到好友通过QQ、微博等网络形式借钱时,一定要在汇款前核实清楚对方的身份。切不可汇完款,才想起告知对方查收。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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