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 - 新闻 - 军事 - 体育 - NBA - 娱乐 - 视频 - 财经 - 股票 - IT - 汽车 - 房产 - 家居 - 女人 - 母婴 - 教育 - 健康 - 旅游 - 文化 - BBS - 博客 - 微博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云南文山州原地税局长获刑12年 用受贿相机报账

2012年03月01日08:38
来源:云南网

  近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税局原局长段润华贪污、受贿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段润华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1万元。而令人惊讶的是,其贪污公款的手段是用受贿得来的数码相机报账。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2月至2010年10月,被告人段润华在担任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地税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除在基建工程、税收征收管理中收受他人贿赂135万元外,2009年7月将他人行贿价值为52000元的尼康照相机以单位购买为由,安排该局办公室人员从昆明代开金额为58400元的办公用品发票拿到财务报账。同年8月,段润华调到文山州地税局任局长时,又将该照相机带到文山,并以单位需要购买照相机为由,到昆明代开金额为49800元的发票,再次以该照相机骗取单位公款。

  文山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数罪并罚,判处段润华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1万元。段润华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蒋天灿 通讯员 张永

(责任编辑:UN021)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