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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区烟花爆竹退货已结束 私藏者将受到处罚

2012年03月01日13:11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商报讯(记者 许斯琦)2月29日,由安监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到期,对于零售店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如何处理,成了很多人关注的问题。昨日,记者从拉萨市烟花爆竹协会了解到,各零售店未卖完的产品一律进行回收,零售商不得私自储存和销售。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拉萨市区江苏东路、八一路、巴尔库路等路段发现,春节、藏历新年生意红火的烟花爆竹零售店早已不见“踪影”,就连门牌上的招牌也看不见了。拉萨市烟花爆竹协会会长张爱东告诉记者,拉萨市今年批准了40多家烟花爆竹零售店,虽然销售截止日期是2月29日,但早在藏历新年期间零售商就开始退货关门了。“根据往年的销售情况来看,藏历新年期间生意惨淡,几乎没有人购买,今年也不例外,所以提前退货、关门是很多零售商的选择。”张爱东说,为了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批发公司都会对零售店未卖完的烟花爆竹进行回收,不允许零售商私自存储和销售,避免安全事故和消防事故发生。

  张爱东介绍,截至29日,拉萨市区各烟花爆竹零售店均将未卖完的产品退给了批发公司,协会代收的风险保证金也一一退给各零售商。“目前,各县零售商退货也基本结束。为了保证烟花爆竹市场秩序,我们协会将联合安监、公安等部门对烟花爆竹市场进行检查,凡是发现零售商私自存货、私自销售的,将进行严厉处罚,下一年不再办理相关证件。”张爱东说。

(责任编辑: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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