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2日讯(记者 刘爽) 2日,从省民政厅获悉,《山东省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正公开征求意见。《纲要》提出,我省鼓励社区草根慈善组织加快发展,降低准入条件,培育优秀草根公益慈善项目。
据了解,目前我省有569.5万残疾人、320多万低保五保对象需要帮助,每年有数百万因灾因故造成的困难群众需要救助,而要解决弱势群众的困难,不仅需要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还需要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
对此,我省鼓励社区草根慈善组织加快发展。《纲要》指出,我省拟降低准入条件,简化审批手续,下放管理权限,培育优秀草根公益慈善项目。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慈善组织服务的方式,不断拓展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规模和领域,努力把慈善组织建设成为服务社会困难群体的重要载体。
同时,着力推行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要求各类慈善组织按照规定时限披露慈善捐助信息,包括接收捐赠机构信息、募捐活动信息、接收捐赠信息、款物使用信息、慈善组织财务信息等,接收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推进研究制定慈善组织评估办法,探索创新建立第三方行业评估机制,逐步形成法律监督、行政监管、财务和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公众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慈善组织监督管理机制。
为推动慈善文化建设,《纲要》还指出将慈善文化纳入党校教育和学校素质教育内容,纳入党员干部素质评估内容以及纳入创建文明城市和单位的考评体系。同时,推进高等院校开设慈善课程,设立相关专业,建立慈善工作者招聘、培训和激励机制,建立慈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据了解,我省还将积极推动出台《山东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山东省义工(志愿)服务条例》、《山东省慈善募捐管理办法》、《山东省慈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法规政策依据。
目前,我省正对《纲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果您有意见或建议,可于3月9日前发送邮件至flc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