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智威) 日前,齐齐哈尔市依安县警方破获一起抢夺案,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年仅17岁的男孩。当警方询问他作案的动机时,犯罪嫌疑人王某回答:“我只想向她证明,我爱她!”
2月11日,依安县居民闫某报案称,他在县建设局西侧路口北70米处被一男子抢走挎包一个,内有人民币50000余元及其他物品。警方根据天眼监控,很快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并将他抓获。
“我爱她,就要给她幸福!”在看守所,稚嫩的王某对民警说。王某是单亲家庭的孩子,跟着母亲生活,从小性格孤僻,不愿与人交流。15岁时,他放弃了学业,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经常受到别人的冷落,而母亲也改嫁了。在他内心深处,感觉没有人是关心他的。
前不久,他结识了一个女朋友。通过和女友的交往,王某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温馨,他觉得这个人能填补自己感情上的缺憾,自己应该爱护她,给她与别人都能享受到的生活。但由于收入微薄,却又无法让女友拥有同龄人拥有的一切,尤其是在物质方面,他的内心特别自责。于是,他产生了抢夺的想法。
王某交代,他抢来的钱都给女友买电脑、首饰、食品等。如果不是被抓获,等这些抢来的钱花光后,他还会继续作案。他认为,给女友物质上的满足是表达爱意最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