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本报特派记者 潘君耀 凡星)“尽快研究制订《教育投入保障法》,将财政性教育投入纳入法制的轨道。”昨日,全国政协委员、宁波市副市长成岳冲向两会提交《关于后“4%”时期财政性教育经费有关问题的建议》,认为要及时研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持续增长问题,完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现状:
财政性教育投入今年将完成“4%”
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4%。”据了解,2011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净增4000多亿元,同比增长29.4%,已接近“4%”的目标,相信今年这一目标会如期完成。但随着“4%”目标任务的完成,当前亟需思考和谋划后“4%”时期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投入和管理使用问题。
成岳冲委员认为,“4%”是一个动态的比例指标,今年达到4%的目标,并不表示今后每年能保持住。一方面我国的GDP增长速度预计将保持在一定的比例,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必须保持不低于同比例的增长速度,才能实现“持续保持”;另一方面全国财政性教育支出中80%左右由各级地方财政承担,地方财政性教育支出的压力远远高于中央的压力,按现行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入分成格局,地方财政性教育支出增长空间愈来愈小,不作出适当调整可能会导致若干年后全国“4%”的任务难以完成。
问题:
4%的财政性教育投入比较低
成岳冲指出,从国际比较来看,4%也还只是一个比较低的目标。多年来,世界各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GDP的比例平均为4.5%左右,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则在5%以上。4%的目标是否需要提高,能否提高,提高多少,如何提高等问题需要提前研究,以便适时推出实施。
成岳冲说,4%达到后,预计今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将达到2万亿元,比上年至少增加4千亿元。成岳冲认为,如何有效使用好这些宝贵的经费,实现各地各级各类教育都能更好地协调发展,还面临着不少问题。比如教育经费配置不合理的问题,教育经费使用不经济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那么4%的目标虽然完成,但由于配置使用不当,难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正面功效。
建议:
尽快制订《教育投入保障法》
成岳冲建议尽快制订法规,规范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性教育投入的责任。在继续采取由财政部门牵头、层层分解下达指标任务、强化考核评价措施的同时,尽快研究制订《教育投入保障法》,将财政性教育投入纳入法制轨道。
同时,他建议要尽早研究提高财政性教育投入目标的必要性、可行性,为更高质量的教育事业发展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要改进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分配机制,改善经费支出结构,大幅度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经常性经费的拨付标准,扩大学校在经费使用上的主动性、自主权,严格执行教育机构经费预算管理、决算执行情况报告、经费流信息化管理等制度,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