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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高管为母亲治病两次挪用公款 获刑五年六个月

2012年03月06日14:14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作者:祝玲 黄检

  晚报讯 月薪丰厚的女高管,为了母亲的医药费,不惜赌上自己的大好前程,将原本属于公司的钱款两次囊入自己腰包。日前,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浦法院一审以犯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和有期徒刑九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现年31岁的刘凝,本科学历。2008年5月,她开始任职于上海某企业管理顾问公司,主要负责带领团队开展人才代理招聘业务,俗称 “猎头”。一年后,刘凝被提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享有分红,可以全权代表公司与客户谈判、签订相关合同及处理佣金事宜,年收入30余万元。不久后,一帆风顺的刘凝却被公司辞退,并因涉嫌职务侵占接受警方调查。

  经调查发现,2009年6月,刘凝在其负责的猎头项目中,擅自要求客户将业务款人民币8.5万元分三次汇款至其朋友的公司账户上,刘凝从中套现5万元。 2010年2月,她提出私人账户兑换外汇方便的理由,让公司的法国客户把业务款2万余美元汇至其个人账户上,刘凝对公司隐瞒了该笔业务,从而结汇人民币13余万元。一个薪金丰厚的高级白领为什么屡屡伸手?据刘凝所说,这些钱都用来给母亲治病了。因为母亲罹患绝症,她四处求医问药,不计代价,耗尽了家庭积蓄,甚至还从男友那里借来几十万元。之后她把心思动到了自己手中的业务上,开始了一次次冒险,可惜最终没能挽回母亲的生命。2010年12月,听闻公司正在查账,刘凝将截留的第一笔8.5万元业务款通过银行转账还给了公司。

  承办本案的黄浦检察院检察官说,刘凝两次截留公司资金的行为,分别触犯了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两个不同罪名,而且后者的主观恶性较大,法定起刑点也更高。

  记者 祝玲 通讯员 黄检

(责任编辑: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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