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薇 潘高峰 江跃中
境外商业演出16373场,演出收益只有7685万元,平均每场不到5000元(不含食宿和旅费)这是2009年的一组调查数据,目前这一情况仍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如何创新文化“走出去”的模式,为文化繁荣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中,许多政协委员围绕文化产业“走出去”,积极建言献策。
“走出去”海阔天空
全国政协委员、盛大网络董事长陈天桥昨天在经济界别小组讨论会发言时表示,中国企业走出去应该包括文化企业。“现在‘走出去’的企业中主要包括基础设施、能源等很多行业。其实,文化企业‘走出去’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甚至更具备优势,更受海外市场的欢迎。”
陈天桥认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遇到了瓶颈,主要是体制机制上的原因。他认为,遇到瓶颈时,通过并购做大是一个好途径。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政府需要做的不是资金支持,而是政策松绑。并购回来的企业,应该享受国内企业同等的待遇。”
“走出去”须有选择
为什么美国电影、日本动漫、韩国电视剧……这些国外文化产品可以“长驱直入”占领中国市场?我国的影视产品却很难进入海外的播出平台?陈天桥委员认为,以“功夫熊猫”为例,其成功之处并非仅靠技法和故事,更在于通过电影中积极吸纳和展现中国文化的精髓元素,来扩大其产品的受众范围。“要培育具有文化代表性的事件、品牌和人物。”
全国政协委员、京剧艺术家孙萍则认为,文化“走出去”须谨慎对待。文化部应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的管理,健全审批流程,鼓励高水准的精品文化“走出去”,遏制层次低下的所谓文化交流的泛滥。“走出去容易,每年有那么多的出国演出,但是如何让我们的文化产品真正让外国人接受,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还需要下功夫研究。”
“走出去”步伐要大
民进中央提交的一份提案中指出,文化“走出去”运行机制的市场化程度偏低,平台和渠道狭小,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以专营中国艺术为主的国际展演经纪机构和经纪人。
提案中建议,要加快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建立对外文化宣传阵地。我国已在非洲、欧洲和亚洲的9个国家建立了中国文化中心。目前已经在建、商建和提出希望建设中国文化中心的,还有将近40个国家,要形成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网络。同时还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为推进文化“走出去”提供法制保障;建立文化产业分类标准、数据统计体系,以及对外文化贸易数据库,为政府制定政策和企业决策提供服务。
特派记者 叶薇 潘高峰 江跃中
(本报北京今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