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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住房保障制度:停建经适房以公租房为主

2012年03月06日16:43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至2015年覆盖面要达20%

  外来务工人员也可申请

  租金参照市场租金水平

  面积40平方米左右为主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宙辉报道:到2015年末,广东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要达到20%左右。3月5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要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为主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在今年第二季度前,各市、县必须公布实施具体方案。

  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

  《方案》要求,到“十二五”期末,全省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包括最低收入的特殊困难家庭,下同)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方案》明确,逐步将全省现有的廉租住房、直管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合并管理、并轨运行,统一归类为公租房,只租不售。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将其供应对象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

  对困难家庭有租金补贴

  《方案》规定,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鼓励各地积极发展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租房。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租房,应执行国家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公租房租金标准参照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公租房的,由当地政府按照分档补贴的原则给予租金补贴。

  六种模式保公租房建设

  《方案》要求创新公租房建设模式,包括政府投资建设、社会投资建设、单位自筹建设、开发项目配建、产业园区集中配建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等六种模式。鼓励房地产开发等各类企业和其他投资机构以独资、集资或股份制的方式投资、建设和运营公租房,并给予享受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的有关税费优惠政策。

  黄宙辉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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