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3月6日电(李若弱 黄珍珍) 2011年“十一”黄金周期间,重庆市奉节县发生一起主要针对办公楼保险柜的连环盗窃案,引发关注。2012年3月6日,重庆奉节法院依法对这起盗窃案做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被告人周悦,重庆奉节县白帝镇人,36岁。2004年8月,周悦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08年底周悦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寻找机会准备再做“一票”。
据查,2011年9月,周悦在与朋友闲逛时发现部分公司办公楼安保措施不够完善,遂开始准备作案工具,蹲点观察,伺机作案。“十一”黄金周期间,由于办公楼内没有员工,安保措施相对松懈,周悦在10月1日、4日、6日三天潜入了奉节县某丝绸公司、某矿产品公司等四家公司。他利用技术开锁方式撬开这些公司的保险柜,从中窃得现金27万元,金银饰品等其它财物若干。经鉴定其所盗得的财物总价值近三十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务,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被告人周悦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