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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长者将可领生果金在粤养老 居60天可领1.3万

2012年03月07日14: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7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长者明年中可领生果金在广东省养老。特区政府昨天公布广东计划详情,六十五岁或以上长者每年在广东省住满六十日,便可领取全年一万三千多元的生果金,但每年仍须回港六十天。港府考虑到部分长者早已移居广东,故在计划实施首年豁免长者于申请前连续居港满一年限制。“广东计划”将于明年中实施,料有三万人申请,政府每年需额外花三亿七千多万元。

  香港劳工及福利局下周一将向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简介特首去年《施政报告》建议的广东计划详情,提交文件指,广东计划的申请条件与现行的高龄津贴计划(即生果金)相似,申请人须为年满六十五岁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成功申请者每年可享有三百零五天的离港宽限,但必须在广东省而非香港住满六十天,方可领取全年一万三千零八十元的生果金,款项会经申请人的本港银行户口以港元发放。

  现时是规定长者申请生果金前必须在港连续住满一年。不过,当局考虑到不少长者早已移居广东,难以符合一年规定,若他们同时为申请广东计划而回港居住一年,亦会对本地公共资源及服务构成一定压力。

  因此,当局会于计划实施首年推出一次性特别安排,豁免申请人于申请前连续居港满一年的限制,但申请人需提交广东省住址证明,并声明其于广东省定居最少一年。

  申请人即使正领取生果金,亦可申请广东计划,若申请人日后退出计划,回港长住后仍可续领生果金;申请人需亲身到社署办理手续,但港府会委托一些广东省代理机构,协助因健康理由不宜返港的长者在内地办理手续。当局预计将会有三万名长者申请,涉及每年额外拨款达三亿七千一百万元,计划将于明年年中实施。
(责任编辑:车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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