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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诉民航中南局二审开庭 要求认定停飞令无效

2012年03月07日18:41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3月7日消息(记者周羽 孙莹)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星集团起诉民航中南局一案二审开庭。双方继续对民航中南局停飞决定是否合法展开争论。

  二审开庭双方均未提出突出新证据。东星航空公司认为,当年东星航空确实存在安全问题,但没有严重到要停飞的程度,并质疑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是否有权监管并提出停飞建议。

  代理人严义明:民航的管理部门可不可以仅仅依据地方政府的建议,不做任何调查就可以有职权做这样的事情?我想应该是针对具体行政行为有针对性的作出事情。

  东星新闻发言人兰剑敏认为一审判决不合理。

  兰剑敏:我们请求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确认被上述人以明传电报的形式下达的关于暂停东星航空公司飞行的通知行政处罚决定是无效的,这个是我们的诉求。

  对于东星航空的上诉理由,民航中南局予以反驳,指出停飞决定是基于对东星航空运营情况的“综合判断”东星航空于2009年初已经处于资金紧张债权人申请其破产重组航材严重不足员工情绪不稳的局面。而武汉市政府发函的行为,则依据的是《安全生产法》中的相关条款,对其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具有整体综合监管职责。

  民航中南局法务处姜处长:我们的那些停飞决定都是有合法的依据,希望法院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都能依法依规处理好这个事情。

  东星新闻发言人兰剑敏强调,是民航中南局的错误行政行为导致的东星的破产。

  兰剑敏:东星航空已经破产了,我们认为这种损失是无法估量计算的,我们强调,我们并不是为了自身的利益或者赔偿做这起诉讼,更多程度上是为了我们自己的名誉。第二我们也是觉得作为民营企业的代表,应该得到司法上的公正待遇。

  广州中院没有当庭作出二审判决。

  从2009年3月,民航中南管理局根据武汉市政府相关公函责令东星航空停飞,5个月后,东星航空宣告破产,东星航空法定代表人东星集团总裁兰世立因逃避追缴欠税罪被判入狱4年,再到东星航空状告民航中南局一审败诉。东星航空二审是否有翻牌的可能?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邹建军教授认为,东星航空二审翻牌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邹建军:综合判断东南局做出停飞的要求,我个人认为,在那种环境下面是没什么问题的,可能现在关键是采取什么样的程序的问题。

  邹建军分析,"冒进"是东星悲剧的一个主要原因,他提醒民营资本进入航空领域需要慎之又慎。

  邹建军:民营资本进入这样一个高投入低回报的行业确实还是需要谨慎一点,而且如果没有自己的一个长远的战略,没有一个准确的目标市场定位,这个企业是很难生存发展的。

  作者:周羽 孙莹
(责任编辑:UN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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