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私开作坊加工棉胎,使用下脚料制造出成本仅一两元的“黑心棉”,然后转手高价出售。3月7日,记者从城关区检察院获悉,昧着良心赚黑心钱的无良商人廖某已被检方提起公诉,该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这也是兰州首例因制售“黑心棉”被提起公诉的案件。
廖某生产销售“黑心棉”案系2011年公安部经侦局统一部署的“猎鲨五号”行动中最辉煌的战果。随着该案的告破,一个涉及八省的“黑心棉”制售网络浮出水面,并逐一瓦解。
据检察机关侦查:2009年9月,个体商户廖某在城关区古城坪租住民房,起名“兰州鑫浩棉被、棉絮加工厂”,这间表面正式的厂房实则是一间地下黑工厂。为了赚取更多钱财,廖某专门购进加工棉被的旧设备及“黑心棉”原料,制成黑心棉被后,在东部市场过渡房铺面销售。
2011年5月24日,正在地下工厂加紧赶工的廖某被抓获。随后,警方在地下工厂以及过渡房铺面中查获用于生产销售伪劣棉制品的生产设备7台,原料黑棉28包,白棉6包及纱网4卷,棉被1350条,销货清单34本。省纤维检验局对棉被进行鉴定后,认定其为伪劣产品。账目显示,廖某已销售的伪劣棉被销售额为142万余元。
城关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嫌疑人廖某的行为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遂向城关区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