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9日电(丁栋) 记者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2012年以来,该局已批准23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共计29.1亿美元。
3月9日在北京召开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评审会上,中国外汇管理局评审通过了12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共计18.6亿美元投资额度。至此,国家外汇管理局累计批准129家QFII机构(不含已取消额度的2家机构)共计245.5亿美元投资额度。
QFII是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简称,是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其他资产管理机构。此前,证监会明确指出,要适当加快引进QFII的步伐,增加其投资额度。
中国外汇局表示,随着中国国际收支形势的好转,为进一步支持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将适度加快QFII投资额度的审批节奏,已递交申请材料的新获批资格的QFII均已获批额度,与证监会QFII资格审批基本保持一致。分析人士指,监管层加快审批QFII机构资格的节奏,并提高投资额度上限,将增加境内资本市场资金来源,进一步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