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江苏省“十二五”国土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日前获省政府批准实施,这是我省批准实施的第一个指导和规范国土资源开发与保护的综合性规划,提出了国土资源保护、供给、节约集约利用和综合整治目标。
根据规划,到2015年末,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7127万亩,确保6323万亩基本农田面积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全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供应量控制在150万亩以下,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120万亩以内,挖掘低效建设用地潜力不低于50万亩。
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力求地均GDP由2010年的每公顷37.31万元提高到2015年的61.11万元。苏南、苏中、苏北开发区的每亩土地工业项目投入分别不低于350万元、280万元、220万元项目,亩均产值不低于520万元、320万元、280万元。全省矿山数量减少17%左右,大中型矿山比例力争达到25%。全省力争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面积120万亩以上,确保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