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新36条”意见颁布了,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会碰见“玻璃门”,缺少相应的实施细则。反映比较多的有以下两个问题,第一,在资源垄断问题上,应一视同仁,不管是国企、央企、民企、还是村企,都是一样的,不单是停留在说法上,还要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此外,行业“准入”的问题,现在的很多领域,非公企业仍无法进入。
作为长期关注非公经济话题的全国政协委员,四川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在“两会”期间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尽管“新36条”意见早已颁布,但还缺乏实施细则。他建议,在金融方面,应强制要求商业银行拿出资金支持三农企业、小微企业和中小型民企,并给予银行一定税率优惠。
“非公群体很大,所占资源比重相对很小”
新京报:你长年关注非公经济方面政策,今年又提交了“关于落实非公36条支持民企发展的提案”,多年来,你觉得我国非公经济的发展已经进行到哪一阶段?发展大环境在多年的呼声中有无根本性的变化?
刘永好:我做了20年的政协委员,每年都在谈非公经济,随着“36条”和“新36条”的颁布,非公经济到了一个新的格局,目前非公经济已经占了中国经济的一半甚至更多,解决了80%以上的就业,新增就业90%以上是非公经济提供的,它的地位、作用已经是毋庸置疑了。
今天的大环境,国际经济存在不确定性,中国面临着转型,可能经济增幅要不断回落。在新的经济格局下,我觉得,非公还要继续改革,继续地鼓励、支持和推动。
新京报:准备今年有关“新36条”提案时,你在调研中发现了哪些问题?
刘永好:虽然“新36条”意见颁布了,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会碰见“玻璃门”,“新36条”的方向是对的,但缺少实施细则。反映比较多的有以下两个问题,第一,在资源垄断问题上,应一视同仁,不管是国企、央企、民企、还是村企,都是一样的,不单是停留在说法上,还要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
目前很明显的是,我国非公群体很大,但所占资源比重相对很小。我国金融资源、矿产资源、电讯类资源现在还是高度垄断。由于高度垄断,老百姓有很多意见,如果放得更开,服务也会更到位,价格也会更便宜。
此外,行业“准入”的问题,现在的很多领域,非公企业无法进入。
强制性保障三农小微企业资金扶持
新京报:目前发改委正在牵头制定“新36条”的实施细则,上半年出台,你对这个细则有什么期望和建议?
刘永好:我希望这个细则能够具体一些、明确一些。我的建议是,对金融,中央实行“萝卜加大棒”的政策,出台相关法律和政策,比如要求商业银行拿出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资金,转向扶持三农企业、小微企业和中小型民营企业,并对相应的银行实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和营业税率,让银行得到优惠,减小风险。
此外,我提议发起农业债,农业债不同于工业债,它的诉求要求或标准有所不同,体现一个倾斜。
新京报: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打破垄断,放宽准入”,“新36条”中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基础产业领域。如果一些垄断行业对民营资本放开,作为民营企业家,你最想进入的是哪个领域?为什么?
刘永好:如果真是放开了,那我还是要进入农业领域,因为我对这个领域最熟悉,我国农业领域限制很少,国企所占比例并不大。
新京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非公经济取得的发展和政策面有着怎样的关联?近几年的政策环境是紧了还是松了?应该如何改进?
刘永好: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民营经济的今天,反过来,社会的发展也推动了国家政策的制定,是相辅相成的。
有人说现在比以前政策环境更宽松了,对于非公经济的地位,国家不断地明确、不断地肯定。但也有人说这几年的政策环境是紧了,国企、央企力量很大,“国进民退”的声音这两年也比较多。你提的这个问题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表达。我所在的农业行业以民营经济为主体,农业市场化程度也比较高。
整体来看,政策层面对民营经济的发展趋于宽松。另一方面,在某些领域仍然是国企垄断。我觉得有些需要改进,如房地产领域,完全可以充分竞争,但在一些领域,如国家军事工业等,国企所占比例相对多一些还是好的。
本报记者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