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快报报道,国内乘客要坐飞机,除了购买机票外,还要交纳机场建设费。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来自湖北和广东的两位全国人大代表,不约而同地对其收费的合理性及收费用途的公开性表示了质疑。
“这么多年来,机场建设费累计收了逾千亿元,但从来没有公开过具体数据。这是一项收费时间最长、收费范围最广、最没有法律依据、引起最多反对声音的不合理收费。”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茂名市工商联主席陈华伟写了一份长达3000多字的建议,直指该项收费用途的不公开不透明。
据陈华伟介绍,20年来,机场建设费征收金额几度变更,从15元到100元不等的非固定收费到如今国内航班50元、国际航班90元的固定收费,皆由行政部门自行决定。2011年,中国民航的旅客运量为2.9亿人次,据此测算,中国民航仅一年收取的机场建设费就超过160亿元。
更让陈华伟质疑的是,数据显示,机场建设费已经属于暴利收费。根据首都机场股份公司2011年业绩报告,机场建设费收入竟接近10亿元。而1999年建成的机场2号新航站楼投资为30亿元。“也就是说,只需三年,首都机场就能赚回一个2号航站楼的投资!”
“根据规定,机场建设费一半上交国家财政,再返还民航总局用于机场补贴;另一半则留给地方政府做机场建设的投资,大多由地方发改委统一管理。从1992年开征至今整整20年,收费总额已经超过千亿元人民币。这笔巨资究竟有多少切实用于机场基础设施建设,几乎从来都没有权威审计公告给予披露。”
为此,陈华伟在建议中强调,应在全国范围内彻底取消“机场建设费”收费制度,同时,他还要求相关部门公布20年来所收取“机场建设费”的详细使用情况。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介绍,机场建设费是从1992年3月开始征收,“当初征收的初衷在于专款用于民用机场的围栏、消防、安检设备以及其他安全设施的建设,从这个意义上讲,当时的机场建设费更应称作‘机场安全系统建设费’,从财政困难、加快机场建设的角度来说,收费大家能够理解。”叶青指出,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财税收入大幅度增加,“清费理税”时机已到。